梅洛-庞蒂明确指出,艺术就是对于各种事物真相的揭露。无论是文学、音乐还是绘画都是如此。而事物的真相是隐藏在物质现实中的,只有通过知觉才能被体验。事物的真相由于晦暗而保持着一种神圣的状态,艺术就应当通过自己独特的手段使不可见的东西和意义显现为可见的东西。而艺术家的任务也正是使存在或不可见的东西成为可见的,揭示存在的真相,使存在对于感觉和想象都成为可理解的东西。从拉斯科克斯洞穴中原始壁画的作者们到塞尚和毕加索这些现代派的画家,他们的任务无不都是使存在成为可见的东西。
揭示存在的艺术是由知觉扩展而来的。就视觉艺术中的绘画而言,视觉这种知觉样式具有根本的作用。梅洛-庞蒂十分赞赏眼睛是“心灵之窗”的提法,认为“眼睛不可思议地完成这样一项工作:帮助心灵看到不是心灵的东西……”[3]视觉可以使我们接触到日月星辰,使我们自由自在地达到在任何地方的实际事物。因此“视觉是各式各样的存在的会合点”。[4]也就是说,就绘画艺术而言,通过视觉的帮助,画家们可以在画布上创造各种各样的事物,从而揭示出看不见的存在。因此,尽管画家的世界仅仅是一种肉眼可见的世界,这个世界只是整个世界的一部分,然而它却可以“代表整个的世界”。
不过,梅洛-庞蒂进一步指出,就每一个具体的人来说,知觉的样式是各不相同的。因为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个体,他们所处的客观境遇和客观条件均不相同,因此,他有自己独特的知觉样式。在知觉某一对象时,他会强调某些部分而忽略另一些部分。每个具体个人的强调和忽略会各不相同。因此,各种强调和忽略就构成了具体个人知觉样式的基础。在艺术家那里,也就构成了艺术家创作个性的基础。
二 艺术作品的意义
梅洛-庞蒂十分重视艺术作品的意义问题。在他看来,艺术作品之所以会具有意义,主要是因为它们具有语义性。他指出,语言对于揭示存在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认识存在,“词句是必需的东西”。[5]在他看来,整个哲学就在于重新创造出一种指示事物意义的力量;另一方面,“在某种意义上,正如瓦莱里所说的那样,语言就是一切,因为它不是一个人的声音,而是事物、流水和森林的真实声音”。[6]艺术是创造性的,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艺术是语义性的,而语言本身就是创造性的。语言始终是开放性的,从而是永远在变化和更新着的绵延的一个基础。正因为语言是创造性的,所以诗人利用语言创作了无比动人的诗篇,画家、音乐家、雕刻家等也用各自的艺术语言创作了丰富多彩的艺术作品。因此,梅洛-庞蒂认为,“言语是意义的组成部分,正如可见物的躯体一样,它通过存在者与存在联系起来,而且它像具有自恋倾向的、色欲化的躯体一样,具有一种能把其他的意义吸引进自己的网罗之中的天赋能力,正如肉体在知觉自身时同时也知觉世界那样”。[7]可见,由于艺术作品具有语义性,从而艺术作品也就通过语言的作用而具有意义。这种意义从最根本上说,就是对存在的揭示。梅洛-庞蒂的这种看法是对海德格尔的一个继承。海德格尔把语言看作是人借以探询、追问存在的工具,甚至主张“语言是存在的家”。语言在海德格尔那里,并不是作为描写和解释的语言,而是一种诗的语言,通过这种语言,事物的真理和存在被揭示了。梅洛-庞蒂关于语言的看法与海德格尔的上述看法一脉相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