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中国社会,“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第一要务”已经成为理论界的共识。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实际上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发展形式:一种是“合理的发展形式”,即不但其发展理念是合理的,而且整个发展进程也取得了相应的效果;另一种是“不合理的发展形式”,即不但其发展理念是有问题的,而且整个发展进程也以挫折、中止或失败而告终。在当今世界上,为什么有些国家成功地走上了自己的发展道路,而另一些国家却在自己的发展道路上举步维艰,甚至停滞不前?显而易见,这与它们所采纳的发展形式的合理与否存在着根本性的关系。那么,究竟什么样的发展形式才是合理的呢?笔者认为,只有在实际发展的进程中正确地处理好以下三大关系的发展形式才是合理的。
主观意志与客观法则之间的关系
众所周知,发展乃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合理的发展形式总是千方百计地使主观方面适合于客观方面,换言之,使人的主观意志服从客观法则,从而在实际发展进程中获得预期的效果。
与此相反,不合理的发展观念则立足于主观意志,从主观意志出发制定发展规划,完全不顾客观现实和客观法则,从而导致发展进程的流产和失败。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就会发现,20世纪50年代后期的“大跃进”就是不合理的发展形式的典型表现。当时提出的口号,如“不是做不到,而是想不到”“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等,无一不体现出主观意志的无限膨胀和对客观法则的极度轻视。历史早已证明,这种狂热的、不健康的发展形式不但不会给人民大众的生活带来新的希望,相反,它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这一后果深刻地启示我们,只要人们对发展的理解片面地停留在对主观意志的崇拜中,只要他们无视自己的行为必须遵循的客观法则,发展进程就会遭受严重的挫折甚至失败。
不用说,历史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然而,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人们都会牢牢记取这些教训。在今天的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中,我们仍然发现“大跃进情结”幽灵般地到处游**。姑且不去说“全民经商”“全民炒股”“全民炒房产”这些狂热的、一窝蜂的现象,在街道和大众传媒上触目可见的都是这样的标语:“跨越式发展”“超常规发展”“2010年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等等。诚然,作为发展中的国家,中国应该加快自己的发展步伐,但加快发展的前提仍然是遵循客观法则,如果抽去这个前提,就会重犯“大跃进”的错误。君不见,有些县的领导好大喜功,从“拍脑袋”出发,强令村民一窝蜂地种植什么,结果由于不了解市场供销情况的变化,致使种植的东西卖不出去,严重影响了村民的经济收入;君不见,有些受灾的乡镇用政府赈灾的钱大造楼堂观所,大搞政绩工程,村民敢怒而不敢言;君不见,有些小城市模仿大城市,盲目地建设高级宾馆和豪华的游乐场所,结果游客寥寥,“赔了夫人又折兵”;君不见,有些私人企业盲目投资,贪多求大,最终资金周转不灵,被迫宣布破产。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它启示我们,一旦人们撇开客观法则,只凭主观热情和意志去求发展,这样的发展几乎没有不失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