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以前,德国高校没有开展校际之间的评估[3],由此带来不同高校之间学分相互转换困难,学生修业时间过长,学位制度、文凭与其他国家教育制度差异较大等问题十分突出。为此,德国高等教育界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德国大学校长联席会议(HRK)、各州文教部长联席会议(KMK)和德国科学议会(DAAD)对推进高等教育的改革和质量保障起了重要作用,德国科学议会也提出了鼓励大学进行评估的建议。于是,各地区和州相继建立了一系列的地区性高校评估机构。
1994年,德国完成了两项开展高等教育评估先期性试验课题,1995年,课题成果被引入高等教育评估活动中。HRK和DAAD各自负责一项。课题对高等教育评估的主要贡献在于它们把评估策略的讨论扩大到整个国家范围,建立了可接受的高等教育评估绩效指标和质量保证体系。HRK首先对机械工程专业和通迅设计专业进行了试验性评估。其后,HRK和DAAD提出了在全国建立德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议,为其后德国广泛开展高等教育评估奠定了基础。
在新修订的《高等学校总法》指导下,针对德国高等教育中出现的各种问题,HRK联合KMK、德国科学议会等机构推行了三项重要改革[4]:第一,1995年通过了“关于高等教育领域的教学评估”的会议决定,各州负责高等教育的部长与HRK建立一个学习和考试规则协调联合委员会,委员会为学生转学、各校间学位和成绩的相互认可提供帮助;第二,DAAD做出有关20世纪90年代高校发展和高校质量评估的建议,鼓励大学进行评估,各地区和州相继建立了一系列的地区性评估机构,负责本地区或本州高等学校的质量评估;第三,德国高等学校根据1998年修改的《高等学校框架法》,在现有学位制的基础上同时引进了跟国际接轨的学士和硕士学位及课程,以便给学生提供更广泛的学习机会,增进德国学位与国际学位的一致性,促进学生的流动和满足国际学生在德国学习的要求。
1998年,完成了《高等学校框架法》第四次修订,德国对高等教育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革,力图确保21世纪德国高等学校在欧洲和国际上的竞争力。该法第六章对高等学校的教学和科研的评估做出了具体的规定,“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工作、师资的培养以及人员聘任的平等性等方面应该接受定期的评估。评估之结果应该向社会公开”,从法律上确定了评估的地位。以《高等学校框架法》为指导,HRK联合KMK、DAAD等机构实施了两项针对性的改革:一是为增进各州在高等教育质量改进措施方面的信息和经验交流,各地区性评估的编制必须遵守全国性统一标准,并且在专家、有关人士、地区性评估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之间建立一个全国性网络,HRK从1998年年初到2000年年末实施一项全国性的质量保证计划(TheQualityAssuranceProject)。二是针对新的学位课程所要求的学习和考试成绩以及实行新学位这一情况,HRK和KMK于1999年7月7日共同建立了一个跨州的认证委员会,委员会作为HRK的分支机构,其主要责任包括为新学位课程的内容区分制定一个参考框架;地区性认证机构的申请和运作必须遵守的统一标准;负责认证、协调调和监督这些机构开展工作。[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