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民间组织和公益性、商业性社会组织对高等教育的发展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教育专业协会组织,如有1600所高等院校会员单位的“美国教育协会”、基金会(如福特基金会、卡耐基基金会、洛克菲勒基金会、凯洛格基金会、麦克阿瑟基金会)、跨校与跨地区组织(如东南部14州参加的南部教育委员会、西部13州参加的西部洲际高等教育委员会、东部6州参加的新英格兰高等教育委员会、中西部7州参加的中西部高等教育委员会)在加强政府与高等院校、高等院校之间联系、资助高校科研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当代美国高等教育评估的产生与发展
由于美国的高等教育管理权在州一级,而各州对高等教育管理模式也不完全相同,有的州管理比较具体,有的州管理比较宏观。这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各州高等教育质量标准不一,办学水平参差不齐的现象。
19世纪下半期到20世纪初,联邦政府颁行了《莫里尔法》《海奇法》《史密斯-来沃法》等一系列法律,给美国高等教育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这种大发展直接表现为高等院校数量的迅速增加、规模的快速扩张以及高等教育结构的急剧变化,也给整个高等教育领域带来了无序和混乱。[2]社会和院校不得不关注高等教育质量保证问题。同时,自由市场经济的发达以及“始终对国家存有戒心,人们更加信赖自发的民间组织”[3]的文化传统,使得美国很少依赖政府,而是更多地依赖自愿性组织的社会力量来解决社会问题。
基于以上背景,有助于保证美国高等教育质量的各种民间认证机构逐步发展起来。认证主要分专业认证和院校认证两种。专业认证通常与专门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联,由专业或职业认证机构来实施,主要对高等院校内各学科领域的专业或学院进行认证,还包括对单一学科的高校进行认证。专业认证组织极为专门化,例如,医学教育中除了整体的医学院认证机构外,还有骨科、儿科、牙科等分枝学科的认证机构。因此,美国专业性认证机构名目繁多,且各机构覆盖的学科范围大小不一,是美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中数量最多的一类认证机构。
还有一些特殊性质的院校,由圣经学院认证协会(AccreditingAssociationofBibleColleges,AABC)、远程教育与培训认证委员会(AccreditingCommissionoftheDistanceEducationandTrainingCouncil,ACDETC)、独立学院认证委员会(AccreditingCouncilforIndependentCollegesandSchools,ACICS)、高级希伯来语和塔木德经学馆协会(AssociationofAdvancedRabbinicalandTalmudicSchools,AARTS)、美国和加拿大神学院协会(AssociationofTheologicalSchoolsintheUnitedStatesandCanada,ATS)、基督教学院协会(TransnationalAssociationofChristianCollegesandSchools,TACCS) 6 个全国性认证机构来认证。[4]
美国高等教育认证机构种类繁杂、数量众多。因此,存在着由谁来保证这些认证机构的认证质量的问题。在美国,有两种高等教育认证质量外部保证机构。一种是非官方的美国高等教育认证行业的协调机构或理事会或委员会;另一种是官方的美国教育部,分别开展对高等教育认证机构的行业认可或官方认可工作。认可(recognition)是外部保证机构对认证机构进行高等教育认证质量外部保证最主要的方式。表2-1罗列了在美国高等教育评估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