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高等教育与其他国家的交流,一方面是不得已而为之;另一方面也是自己主动的积极行为。为了加强在世界高等教育大家庭中的国际话语权,俄罗斯积极与世界接轨,总结自己成熟的高等教育评估历史经验,积极采取国际统一的基本评估标准与模式对高等教育实施评估。同时,俄罗斯地处欧洲,转型后它一直积极与欧洲的国际组织加强联系,在高等教育上积极加入博洛尼亚欧洲高等教育区,参与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
加强与国外交流,借鉴国外高等教育评估经验及较成熟的标准体系,使俄罗斯在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中少走弯路。同时,有利于开展国际与地区间的高等教育质量互认,增强国际与地区间高校评估的可比性,更好地发现高等教育在国际高等教育中的优势和劣势,提高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力。
二、当代俄罗斯高等教育评估制度
(一)俄罗斯高等教育评估的原则
俄罗斯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在指导思想上侧重于教育质量评价观点、方法、模式的多样性。它提出的教育质量建设的主要原则不仅适应义务教育,同样也适合高等教育。其主要原则有[6]:
●而向需求(家长、学生、企业主、国家);
●提高对专门工作者的要求;
●在操作方法上注意全部教育活动程序的延续性;
●系统的管理方法;
●不断地督促集体中每一个成员努力改善自己工作的质量;
●将低质量工作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俄罗斯高等教育评估的组织结构
俄罗斯高等教育评估由联邦教育部组织实施,它由“鉴定委员会,认可、评定与鉴定管理局,国家鉴定中心与国家鉴定中心数据库,国家学校评定督导司”等机构具体落实。
1.鉴定委员会
鉴定委员会由职业教育机构、俄罗斯联邦主体执行权力机关、俄罗斯联邦主体教育管理机关、地方教育管理机关、社会组织和协会,以及评定机构的代表组成等多方组织的委员会。该委员会的基本职能包括[7]:
●对教育机构进行评定;
●对教育机构的教育质量进行检查;
●对教育机构完成相应国家教育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教育机构实施教育活动条件的改善情况;
●对通过国家鉴定的教育机构和组织的培养方向,其教育质量与国家教育标准的要求是否符合的情况进行检查;
●暂时禁止教育机构和组织使用其国家鉴定证书,或者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把其证书吊销;
●确认教育机构为进行评定和国家鉴定所提交的数据的可靠性;
●为俄罗斯教育部确立国家鉴定指标与标准提供建议。
2.认可、评定与鉴定管理局
2003年,俄罗斯联邦教育部认定改名后的新机构为“认可、评定与鉴定管理局”,规定了它的职能为②:
●确定对教育机构进行认可、评定与国家鉴定的内容;
●与教育部的其他分支机构,包括鉴定委员会、俄罗斯国家学校评定督导司等合作,确定对教育机构进行认可、评定与国家鉴定的评估标准与方法;
●对教育机构实施认可、评定与国家鉴定;
●对教育机构遵守认可、评定与鉴定要求的情况进行检查。
在实践中,认可、评定与鉴定管理局的具体工作有:接受和审查来自教育机构的认可、评定和鉴定的申请;组织和协调与教育大纲和教育机构质量评价有关的程序和活动;颁发教育活动许可证和国家鉴定证书。
3.国家鉴定中心与国家鉴定中心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