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个体具有不同的自我实现的需要和内容,但生命潜能的发挥、生命意义的领悟和创造对每个人都是相同的,学校道德教育就应该根据每个学生的差异,创造条件让他们最大限度地发挥生命潜能,实现生命价值。这种帮助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包办和代替,而是建立在学生自我理解和体验基础之上的一种辅助。学校道德教育应该是师生之间的一种生命交往,在这种交往实践中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理解”和“对话”,而不是主体对客体的“灌输”和“训练”。教育者的作用是助产的功能,而不是一种制造的功能,教育者的任务是生命潜能的唤醒,而不是知识的硬性灌输。马斯洛强调说:“人,甚至儿童,最终必须自己进行选择。别人不能代替他进行选择,因为这会使他衰弱下去,会削弱他的自信心,会使他对于自己经验中的内在的快乐,对于自己的冲动、判断和情感的觉察能力发生混乱,也会使他对于什么是自身内在的东西以及什么是他人选择的内化不能区分。”[5]人的生命价值是生成性的存在,其价值选择和价值创造是别人无法包办和代替的,每个人的“路”只能靠自己来“走”。
要激发出青少年学生的生命潜能,使他们追求生命的价值,学校道德教育就应承担以下两个方面的责任。
第一,让青少年学生意识到自己内心深处的冲动和呼声。每个人都有潜在的超越意识,“人从不满足周围的现实,始终渴望打破他的此时—此地—如此存在的境界,不断追求超越环绕他的现实——其中也包括他自己当下的现实。”[6]但是,这种意识并非都得到自由的发挥,反而常常遭到压抑、戕害和扭曲。在激烈的应试教育竞争中,当今的中国学生经历了太多考试失败,很多人的自信心因此也丧失殆尽。因此,要促进青少年学生生命潜能的发挥和创造,学校道德教育就应该对学生保持充分的信任,恢复学生们的自信。重视学生们的超越意识,给予鼓励刺激,让其自由展开。让学生们对自己的能力,包括道德能力充满自信心,保持心情的愉快。让学生们敢于自己去承担任务,不甘落后,生成勇敢检视自己的力量。
第二,让青少年学生领悟生命的价值和意义,享受生命超越的快乐。对生命价值和人生意义的领悟,是促进青少年学生自我发展的重要内容。现代的道德教育充满封闭性,“人类在很长时期中,曾经把受教育者的被动性作为社会的期望(价值取向)。在那种情况下,受教育者成为‘人’(表现人的自主性)会受到‘非人’的待遇(如惩罚);反之,受教育者成为‘非人’(丧失自主意识),才能受到‘人’的待遇(鼓励、尊重)。”[7]这种对自主意识的压抑,使个体丧失自我的能动性、发展性的做法,是不利于个体自我实现完善的。雅斯贝尔斯说,“真正的教育绝对不容许死记硬背,也不奢望每个人都成为有真知灼见、深谋远虑的思想家。教育的过程是让受教育者在实践中自我练习、自我学习和成长,而实践的特性是自由游戏和不断尝试。”[8]所以学校道德教育应该在创造性活动中打破封闭性,改变受教育者的被动性,使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充分发挥出来,而他者的教化逐渐隐退下去,就如马斯洛所说那样,“理想的大学将是一种教育的隐退,使你试着发现你自己;发现你喜欢什么;你善于做什么,不善于做什么。……理想大学的主要目标将是自我同一的发现,同时也是自身使命的发现。”[9]学校道德教育应该让学生在尝试和摸索的探究过程中,真正体验到生命的创造之美,自觉地完善自我,享受生命超越的快乐。
(二)课程形态:实现从知识形态向生命意义形态的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