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那年,丽莉利用课余时间找了份家教,希望能赚点零用钱。她早出晚归,有时候困得坐在公交车里都能睡着,但是她没有放弃。到爸爸张爱东生日那天,丽莉用做家教的钱给爸爸买了一块手表,她对爸爸说:“希望每一分每一秒,我都陪伴着您。”
大学毕业,丽莉放弃了去大城市发展的机会,回到佳木斯工作,回到父亲身边,尽作为女儿的孝心。刚参加工作那年,丽莉每月的工资并不多,但她在领到工资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父亲张爱东买了一双鞋、一件上衣和一条裤子。她说:“爸,以后我养你,不用你给我钱了。”
对于姥姥,丽莉既扮演着孙女的角色,又扮演着女儿的角色,她跟姥姥说:“今后妈妈没有来得及尽的孝,我替她尽。”这份承诺丽莉这么多年一直履行得很好。一有空丽莉就到姥姥家报到,替姥姥收拾屋子、擦地板、做饭,坐在沙发上给姥姥讲各种笑话逗她开心。给姥姥买生活用品,逢年过节给姥姥买礼物,这些都成为丽莉生活中的重要部分。
丽莉结婚之前,特意到商店里找了好长时间,给姥姥挑了一枚金戒指。回来后丽莉亲自给姥姥戴上,说:“姥姥,我就要结婚了,谢谢您生了我妈妈,没有您就没有我妈妈,没有我妈妈就没有我,现在妈妈不在了,我替妈妈给您尽孝。”从那以后,姥姥就一直戴着那枚戒指,从来不舍得摘下。
母亲的离世,让丽莉更加懂得珍惜幸福,珍惜跟爸爸在一起的时光。2008年10月2日,丽莉在日志中写道:
“吃过晚饭后和爸爸一起散步,看着夕阳一点一点沉淀自己用心积攒的绚丽,慢慢地消逝于我们的视线。喜欢和爸爸在日光西下的时间漫步街头,即使两个人默默不语,在我看来却也是一种无法言说的幸福。”
这种带着缺憾的幸福,没有让丽莉淡忘深爱自己的母亲,而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深深地印在自己的心里。
“试想,如若妈妈还在,红日背景下的三口之家该是一幅怎样的人间美景?曾经很讨厌父母口中的柴米油盐,讨厌琐碎乏味的日常生活,讨厌每日的平淡无奇,更讨厌父母之间不时的争吵。可是不知何时,我所讨厌的曾经,却在我的年龄中得以升迁,并随之转化为我如今视若珍宝的幸福。”
二、“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最好”
1999年,15岁的张丽莉从佳木斯市第三中学毕业,在填报志愿时,丽莉认真地把依兰师范学校填在了第一志愿的报考栏里。在依兰师范学校期间,丽莉作为班级的文艺骨干,一直是班级和学校的活跃分子,唱歌、跳舞、组织活动,丽莉样样都做得出类拔萃,同时,她的热情和认真也给同学和老师留下了深刻印象。
2001年,学校要组织大型运动会,比赛期间要有舞蹈等节目助兴。当时的班主任周艳秋把这个任务交给任班级文艺委员的丽莉。丽莉接到任务后,开始找音乐、设计舞蹈动作、协调排练场地,并在班级组织了十几个男同学和几个女同学开始排练。每天她要带着同学们趁着中午放学或者晚上吃饭的时间抓紧排练,有时候排练得很晚丽莉就顾不上吃饭。不整齐要再来一遍,忘记动作要再来一遍,没跟上音乐要再来一遍,即使是都过关了,丽莉说要不咱们再巩固一下。为这,这些男同学不干了,他们找到周老师,跟老师说,这只是个助兴表演,不涉及奖项问题,不用这么认真。
当时,周老师听到大家的反映,觉得也有些道理,就跟丽莉说:“丽莉,咱们差不多就行了,不用这么认真,有个气氛就行。”丽莉听到周老师的话,半天没有吱声,不一会儿眼圈竟然红了。看到丽莉这样,周老师心疼了,不住地劝她。等丽莉慢慢平静了,她跟周老师说了一句话,让周老师至今没有忘记,她说:“老师,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最好。”
少女时代的丽莉
结果,在运动会期间,丽莉组织排练的舞蹈很受欢迎,一到比赛间隙就出来表演,运动会的气氛被带动得非常好,为此,丽莉所在的班级还获得了运动会期间的精神文明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