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者:“你在播放视频的时候,是否注意到右下角的广告栏?”
教师:“我没注意。”
研究者(问其他参与教研的教师):“大家看到在放视频的时候,上面在滚动什么广告文字吗?”
(部分教师很茫然,个别教师在笑。)
研究者:“我看到了……好像很不适合小学生哟!”
(所有的教师都笑了。)
研究者:“大家以前注意到这个问题了吗?其实切换到全屏模式,或者换一个没有广告的播放器就可以了。”
教师:“以前还真没注意过,好像大家都在这么播放,也就没留意,感觉都习惯了。”
(研讨结束后,教师专门找研究者询问了没有广告的播放器。)
其实,很多常见的问题都像这样简单,但是教师身处其中,便很容易忽视,由此可以看出评价的重要性。如果能够在教学评价中渗透合理、有效应用多媒体的理念和方法,就可以引导教师正确使用多媒体,也许这些问题就可以很容易避免。不过,从实践调查和文献调查两方面的结果来看,目前我国的课堂教学评价工具中,关于多媒体应用方面的内容很不具体,甚至没有具体的教学过程方面的要求。在有具体内容的评价工具中,评价的指标项也主要是针对课件的技术性指标。
缺乏评价的引领,很不利于教师开展教研活动。曾有学者提出,中小学教师的思维以类比思维方式为主,教师可以很快地掌握一种行为模式,但是难以自己分析和概括教学规律。从实践来看,确实存在着这种现象。研究表明,教师在接受简单的培训后,可以很快地改正自己在多媒体课件设计方面的问题,但是,前提是必须要有研究者把常见问题进行归纳,并结合教师自己的案例进行分析。而这些问题的归纳和引领,在教学中最普及也最有效的方式,就是通过评价来实施。只有通过评价,教师才能最深刻、最自觉地理解和掌握多媒体教学的规律与方法。如果不能在评价中明确指导思想的话,教师很容易逡巡于自己的经验世界,而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
在一次市级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赛讲比赛中,一位语文教师讲授《刘姥姥进大观园》这篇课文。教师为了提高教学直观性,配合学生自主阅读,使用了一段《红楼梦》的电视剧视频。不过很奇怪的是,教师把视频的窗口做得比较小,而且没有摆放在屏幕的中央,反而是放在了最不起眼的左下角。课后,评委们对这一反常的现象提出了疑义。
评委:“你为什么要把视频放在左下角?为什么不放在中间,而且视频太小了,学生也看不清啊!”
教师:“我在设计这节课的时候感觉比较矛盾。一方面,我觉得学生对课文所描写的历史不容易想象,怕他们理解不准确、不深刻,就想用这段录像来帮助学生形成想象,加深认识;另一方面,我又觉得录像太直观了,放出来之后,学生一看就什么都明白了,反而不去体验和想象了。不用的话,怕学生理解不到位,用的话,又怕限制了学生的思维和想象。所以我就采取了折中的方法,把录像视频做得比较小,放在屏幕的角上,这样学生就不至于完全被录像所吸引。”
在课堂教学中,这种折中的做法常常是不利的。从学生的心理特点来说,视频一播放,肯定会非常吸引学生,尽管把窗口缩小,摆到角上,有声有影的视频依然会成为学生注意的焦点。要么就清清楚楚地播放,要么就不要播放,折中的做法很可能两方面的目标都达不到,反而成为课堂教学的干扰因素。不过,这节课仍然获得了很好的成绩,因为评价指标里没有关于多媒体应用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过程性指标。按照指标中“媒体素材丰富,使用了图片、动画、视频、声音等多种表现形式”“界面美观大方”“课件运行流畅,无故障”等要求来看,教师的这个问题在打分项中得不到反映。也许,曾被评委们质疑的这种做法会因为评价成绩优秀而被不明就里的其他教师效仿。
不合理的评价理念和工具,常常会误导教师的行为。在对教师的调查中发现,教师们在“什么样的课件是好课件?”这个问题上,普遍认为漂亮的、多媒体素材多的、有超链接的课件更好。这明显是受到了现行评价工具的影响。课件的好坏,更应该由教学效果来判定。再漂亮的课件,如果不能改善教学过程,提高教学效果,那又有什么用呢?就像一些老师们反映的“其实我们赛讲用的课件、参加评比的课件根本不是平时用的课件,都是专门请人做的。自己平时用的课件都很简单,而那些专门做的课件平时上课基本不用”。教师们的说法,反映了评价与教学的脱节。多媒体再先进,也是为教学服务的,多媒体教学的评价,也必须以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为评价对象,而不能仅仅关注课件本身。如果评价的目的能够从区分转向引导,评价的内容能够从技术转向教学,教师就能够得到更为清晰的引领,来理解和掌握为什么要使用多媒体,以及如何使用多媒体。
[1] 王策三.教学认识论(修订版).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3
[2] 【苏】达维多夫.发展性教学问题.王义高等译.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6:14
[3] 李芒.关于教育技术的哲学思考——从技术哲学的角度论教育技术的内涵.教育研究,1998(7)
[4] 【美】巴巴拉·西尔斯,丽塔·里奇.教学技术:领域的定义和范畴.乌美娜等译.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