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教材的重新定义
所谓教材,就是具有教育价值的教学材料。因此,教材不局限于教科书,它是泛指所有能引发学习活动,实现既定教学目标的各种类型的材料。现代教材观与传统的教材观有着本质的区别。
传统的教材观存在两个误区,一是把教材等同于教科书,即教材就是由专家编写的、以文字或图画形式呈现的印刷物或电子文本。二是把教学内容等同于教科书,教学就是教“教科书”上的内容。这种教材观来自客观主义认识论,把专家的知识(科学知识)当作对世界的真实写照,把教科书上的知识当作学生的认识归宿。教师相信教科书是经过权威精心编排后的科学知识的精华,不仅内容是科学的,知识组织的逻辑以及对学生心理发展的适宜性都是经过科学验证的,只要运用好的教学方法,只要学生用功学习,就能掌握它,只要学生掌握了,也就认识了世界。
前文已经揭示了客观主义认识论的缺陷。根据“知识是个体自主建构的”这一知识观来看教科书的话,那么,教科书上的知识就不是普适于所有学生在所有情境中可运用的知识,教学不能再是“教”教科书的过程,而是“用”教科书来教的过程。教科书只是一种范本,教师应该根据地区、学校、学生的实际情况自主开发更适宜的教材。这一观点正在深入我国广大教师的心中。
那么,什么样的教材才适合学生学习呢?目前我国出现的新教材观关注的只是教材内容是否是学生熟悉的、是否来自他们生活这一层面,并没有说明教材应该反映什么样的生活,如何从众多的生活事实中选取有意义的材料加工成教材。也没有从学生建构知识的心理特征来研究教材与学生建构知识的关系,当然更没有从对话的角度来研究教材。
教材不再等同于教科书,不再限定为文化遗产的载体,而且也不是学生认识的归宿。那么教材是什么呢?波普尔将宇宙分为三个世界,并把第三世界——人类创造的精神产物——视作连接物质世界和生活经验世界的媒介。那么,我们可以认为,作为人类精神产物之精华的教材就是物质世界和学生经验的媒介。社会学科的教材就是学生的社会事物和社会经验的媒介。
日本一位以研究和开发教材而闻名的教育实践家有田和正对教材的含义有过这样一段论述:“一般都认为,教材是与学生无关而客观存在着的(例如,教学大纲或教科书的内容),以为教材就是为了达到所规定的教学目标而被筛选出来的文化素材。我以为,这样的材料最多只能称为素材,不能称为教材。”他将教材与学习内容做了区分:“所谓学习内容,就是在编制社会科的课程时,为实现社会科的目标,从社会科学诸领域的成果和日常社会现象中挑选出来的、学生应该学习的事物,是将目标具体化的内容。这在教学大纲中被称为‘内容’。而所谓教材,就是指教师在充分考虑学生所处的社区和学校等环境条件以及班级实态的基础上,对于具有较强普遍性的‘学习内容’加以重新审视并加以补充的、‘教师自主选择确定的学习内容’,它直接与课堂教学发生联系,是连接具体化的学习内容与学生之间的桥梁。”[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