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要以正确的方式来满足孩子的需要。所谓正确的方式,是指我们不能无条件地满足孩子的一切需要,而是要满足他们合理的需要,否则热爱就会变成溺爱。马斯洛曾经提出过人的五种需要,这些需要不仅大人有,孩子同样也有。比如安全的需要,为什么孩子最初总是不愿意到幼儿园去,因为他离开了父母,感觉不安全,但当他去的时间长了也就慢慢适应了,这时他也就有安全感了。再比如社会交往的需要,中学生在生理上已经基本发育成熟,进入青春期以后他们往往会有与异**往的需要,甚至早恋,这也是正常的需要。有些学校对此采取极端、粗暴的办法予以禁止,有的甚至把学生的名字公布在网上,这是一种反教育的行为。正确的做法是要适当地引导他们,让他们成为学习的伙伴,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而且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还有尊重的需要,教师和家长要尊重孩子的人格,任何无视孩子的人格尊严、动辄伤害或侮辱孩子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因为这样做的结果往往是孩子因为长期蒙受屈辱,要么变得极度自卑、敏感;要么自暴自弃,消极抵抗;要么铤而走险,用极端方式进行报复,杀害父母的事件就是例证。尊重学生的人格,一是要做到不随意训斥、责骂、挖苦学生,尤其不在公众场合这样做;二是要对学生一视同仁,不要把学生分为三六九等,不要厚此薄彼。许多地方评选“三好学生”,就是人为地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被评上的学生往往能享受种种特权,没被评上的学生,尤其是教师眼中的“差生”,似乎永无出头之日。这种现象,加上各地评选“三好学生”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徇私舞弊行为,在学生中造成了许多不良后果,与“三好学生”评选的初衷背道而驰。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反教育行为。
2.没有兴趣就没有学习
《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主题。对教师而言,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学生发展为本,就是要发挥好学生的主体性。所谓发挥学生主体性,其核心就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其潜力得到充分发挥。培养创新型人才,首先要从培养兴趣爱好开始。一个孩子如果到十二三岁还没有自己的兴趣爱好,老师就该担心了。有一本书,名字叫《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讲了几十个科学家是如何从小培养兴趣的,里面提到一个德国科学家叫李比希,他从小喜欢做药的实验。有一次他随父亲(父亲是一个药剂师)到图书馆查找资料,图书馆里众多的化学图书引起他极大的兴趣,于是他立志做一个化学家。一次在学校里做实验时发生爆炸,炸坏了教室,校长把他开除了,他只好到爸爸的一个朋友的药房里去做学徒。到那里他又做实验,不幸又发生爆炸,把人家的房顶掀掉了,于是他只好回家自学。后来他考上了波恩大学,再后来成为一个科学家,并且被誉为农业化学之父,现在我们使用的化肥就是他最早发明的。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它们都无一例外地证明了兴趣对于学习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