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是人类最亲密的伙伴。动物有自己的权利吗?动物应该享受自己的福利吗?人类到底应该如何看待和对待动物?
一、动物的福利和权利
【案例】
母鸡卡卡的故事[3]
小母鸡卡卡在一个拥挤不堪的孵卵器中开始了它的生活。出生后,它被装入一个全部由铁制成的层架式鸡笼中,这与符合母鸡生存偏好的户外环境非常不同,而它将要在这里度过它的一生(由于没有任何商业价值,它的兄弟——雄性的小鸡,都被毒死、碾碎或者闷死)。卡卡的笼子极其狭窄,以致它无法舒展羽翼。虽然它的嘴对于进食、探索世界和修整羽毛来说非常重要,但却被切掉了一部分(并且是穿过敏感组织),目的是防止它啄笼中其他的伙伴(鸡笼中的鸡互啄对方的行为源于过分拥挤)。产蛋前数小时内,母鸡卡卡都在鸡群中焦虑地踱步,它本能地搜寻着一个适合产蛋的小巢,但它无法找到。产蛋时,它只能站在倾斜的、不舒适的铁丝笼底,这样的设计是为了防止其本能的行为,如啄食、沙浴和啄破鸡蛋。缺乏锻炼、远离自然的环境以及要求极高的生产率(它一年要产250个蛋),导致它骨头脆弱(与许多母鸡不同,母鸡卡卡没有经历强制换羽期;在强制换羽期,母鸡会在1~3天内没有水喝,而且近两个星期得不到食物,以此来延长产蛋周期)。在卡卡两岁时,它的生命已耗尽,于是它被塞入一个板条箱,装上卡车——没有食物、水或对恶劣天气的防护——运往屠宰场。这种粗暴的装运方式导致母鸡的一些脆弱骨头开始折断。到达指定地点后,母鸡卡卡被倒挂在一个传送带上,等待一把自动刀片割断它的喉管。因为美国的《人道屠宰法》并不适用于家禽,所以在整个过程中它完全有知觉。它的身体在它活着的时候已被严重损害,因而在死后,它也只适合用于做鸡肉馅饼、鸡肉汤等。
研究表明,家禽类的动物都会有恐惧、焦虑等情绪,都能和人类一样感受到痛苦。诚然,人类目前的生活还无法离开动物的牺牲。但是,在享用它们之前,我们是否也可以让它们不要那么难过和痛苦,至少是比较舒适、愉快地过完一生呢?动物的福利和权利是否我们应该考虑的问题呢?
(一)保护动物的福利(虐待动物问题)
目前我国涉及动物保护的法律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这部法律主要针对反走私、反盗杀等违法行为,且被列入保护范围的动物种类有限。“动物福利”是我国动物保护立法中亟待完善的理念。“动物福利”这一概念强调动物的生理福利、环境福利、卫生福利、行为福利和心理福利,强调各种动物从生至死应拥有最基本的权利。
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反虐待动物法案的诞生地。美、法、德等国,对动物的立法详细而周到。丹麦、德国的《动物福利法》指出该法是为了确保动物免受疼痛、痛苦、焦急、永久伤害和严重的忧伤。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制定了《禁止虐待动物法》。
典型的动物福利保护基本法或者综合性法律主要有瑞典1988年颁布的《动物福利法》、丹麦1991年颁布的《动物福利法》、德国1993年颁布的《动物福利法》、葡萄牙1995年颁布的《保护动物法》等。英国还颁布了具体到某一物种的动物福利保护法律或者法令。例如,英国1930年颁布了《控制狗的法令》,1983年修订了《宠物动物法》(1951年颁布)等。瑞典1987年修订了《猫狗监管法》(1943年颁布),1999年颁布了《狗的饲养、销售和喂食法》,2000年颁布了《狗标记和登记条例》等。
目前,英国有关动物保护的法律有十多个,如《鸟类保护法》《动物保护法》《野生动植物及乡村法》《宠物法》《斗鸡法》《动物麻醉保护法》《动物遗弃法案》《动物寄宿法案》《兽医法》……不仅面面俱到,而且不断修订,甚至对饲养以供食用的动物,法律还规定要由专职人员实行“无痛感的”宰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