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生命作为一种实际存在,是身、心、灵的统一体。身、心、灵是我们生命存在的三个同时呈现的层次或者状态。“身”,即躯体或生理,对应于英文中的body,是我们可以肉眼直观到的生命存在,可称之为“自然生理生命”。“心”,即内心或心理,对应于英文中的mind,是我们可以意识、体验到的生命存在,可称之为“个性心理生命”。“灵”,即灵性或精神,对应于英文中的spirit,是我们可以直接领悟到的生命存在,可以称之为“灵性精神生命”。
“身”是每一个人最直接的当下的生命存在。身体既是我们了解和理解自我的起点,又是我们作为个体生命与社会、自然沟通、交往的存在支点甚至价值支点。作为生命存在的“身体”,也可以叫作“生理生命”“自然生命”或者“自然生理生命”。它包括不同方面的“身体性”存在,凡是我们的生命存在中可以用物质形态来表示的东西,都可以涵盖于“身”之中。
“心”是我们生命存在的活动中枢。如果说“身”往往给人外在感,似乎有与自己“对立”的样式的话,那么“心”则总是我自己的心,是与我自己的生命存在完全融为一体的。我们用心去觉知,用心去体验,用心去意愿,也用心自我觉知、自我体验、自我意愿。心,作为我们的“个性心理生命”,既不是完全生理性的,也不是完全非生理性的,它与作为自然生理生命的“身”既相关联,又有超越。
在通常意义上,作为“个性心理生命”的“心”有三种功能,分别指向不同的时间流程,这就是知、情、意。“知”是对世界、自我以及世界与自我关系的认知和理解,其侧重点在于对已经存在的、过去的资源的知性整理,尽管也有“预知”,但是这种“预知”是根据已有的“知”,逻辑地推演出来的,而不是直接针对未来的“知”。“情”是对自己内在身心存在的各个方面以及自己生命与外在他人和世界关系的当下协调,侧重于对当下感受的调整。“意”是对自己生命所面对的未来处境以及自己将要采取的生命活动的抉择和决心,其侧重点在将要发生但还没有发生的事情的一种把握和选择。“心”在现实的生命活动中,往往分别用知、情、意不同的活动方式指向不同的生命存在方面,同时也自我协调。
“灵”是我们生命存在的最高、最重要的部分。“灵”是为我们的生命活动界定意义、指引方向的能力。没有“灵”的指引,我们当然也能够有“身”“心”的活动,身体每天可以照常吃饭、睡觉、上班等,心理同样会有感知、感情、意愿等,但是,这样的身体活动就与动物的本能性身体活动没有什么区别了,这样的心理活动也会带来知、情、意本身的混乱和不协调,生命的意义和方向没有彰显,生命处于“黑暗”之中。一个人的“灵性精神生命”展现出来时,它就能够指引和界定“身”所进行的有形的生活,也能够指引和界定“心”所进行的各种无形的生活,使其具有各自的意义。“灵”是我们生命活动的一种“自我觉悟”,当我们做任何一件事的时候,都能够很清楚地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做”,这就是“灵”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