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生命成长高于一切。心理危机干预必须治标兼治本,促进当事人生命成长。心理危机干预并不只是将危机当事人从“危险”中拉出来就结束,心理危机干预应把“促进当事人和当事人所在团体的发展”作为基本原则。[11]
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不能只是头痛医头,脚疼医脚,就事论事,仅仅停留在缓解症状上。危机干预的最终目标应该是转“危险”为“机会”,通过危机干预,充分调动当事人的积极潜能,在有效应对当前危机的基础上,获得新的经验,重整认知结构,从绝望中看到希望,从危机中看到生机,使自己变得坚强和自信,全面提高应对未来的心理素质和能力。要实现这样的危机干预目标,就需要价值引导。价值观念是决定人的行为的心理基础,它规定着人们的思想、行为和情感活动的诸多方面,使人们沿着它为人们划定的轨迹去思考“什么是应当的”“什么是有意义的”。当人们按照自己观念中的价值体系去衡量生命意义、展开人际交往、确立人生目标时,往往无法得到现实文化精神所做出的价值实现的承诺,于是便会产生不安、困惑、排斥的感觉,进而导致心理危机。因此,心理危机干预最核心、最本质的问题,应该是如何引导危机当事人形成一个与文化环境相协调的价值观念体系,使他们在面对现实生活冲突的时候,能够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有一个自评、自控的价值坐标,而这个价值坐标与现实社会文化所提供的价值坐标是基本协调一致的。[12]
二、危机干预的一般技巧
危机干预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开展,如个别干预、团体干预、网络干预、电话干预等,各种干预形式各有利弊,应探寻各种形式的有效结合,以期达到最佳的干预效果。不同的干预形式当然也需要不同的技巧,不过,不管哪一种干预形式,“交流”始终是最重要的技巧。
接纳并关注。危机干预工作者要完全、无条件地接纳当事人。完全接纳表现在:首先,理解当事人的情绪和行为,危机干预工作者要保持始终如一,平静地面对当事人表现出的绝望、焦虑甚至敌意,为他们营造安全和信任的氛围,使当事人明白危机干预工作者是值得信任的。其次,尊重当事人的个人观念和境遇,危机干预工作者要保持价值中立,不对他们的看法和行为做出或好或坏的简单评判,使当事人感到自己受尊重、被接纳,获得一种自我价值感。再次,危机干预工作者还应该使当事人意识到自己被密切关注,在当事人叙述的过程中,危机干预工作者应保持全身心的倾听与关注,与当事人保持适度接近的距离,呈45度角,而不要面对面,否则会让当事人感到紧张和不安。危机干预工作者要通过点头、保持眼神接触、微笑、给予适当的言语反馈(注意语调和措辞)等,向对方传达出关心、参与和信任的态度。通过对当事人的关注,可以密切注意其言语和非言语反应,掌握当事人未明确表达出的信息,这有助于双方建立信任关系,使当事人融入治疗性关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