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质量不够高。“玩物不丧志”是大学生休闲生活的基本原则。当前,上网、逛街成为一部分大学生休闲的代名词。大学生大量的闲暇时间和精力用于看电视、看电影、逛街、上网、玩游戏、打扑克等相对消极的休闲活动,而看展览、听讲座、收藏等高层次的休闲活动很少有人涉足。当代大学生花费时间最多的休闲活动是上网玩游戏或聊天、看闲书、上街闲逛、室内空谈。这样的“休闲活动”,已不再是放松自己,缓解大脑的疲劳,而变成了纯粹的消磨时间。这种消极的休闲态度,导致大学生整体的休闲活动选择的随意性和无价值性,进而降低了休闲生活的质量。
休闲方式较盲目。当前大学生的休闲生活具有盲目和随意的特点。在相关调查中,90%以上的学生表示对休闲时间缺乏计划和管理意识,只是“临时安排自己的休闲活动”;只有5%的学生表示“曾经精心安排过自己的休闲时间”。[3]在商业化社会消费文化所推崇的娱乐和享受的价值观的渲染下,不少大学生对经过商业炒作、包装出来的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流行与时尚、歌星与影星崇拜至极。许多大学生在休闲生活中迷失方向,在选择休闲方式和休闲活动时缺乏主见,往往是周围流行什么,他们就追随什么,过后则备感空虚和失落。
休闲消费结构不尽合理。当前,大学生的休闲消费方式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旅游度假、文化娱乐、体育活动(一方面包括欣赏性体育活动,如观看各种体育比赛;另一方面是付费参与性体育活动,如打桌球、保龄球)、喜庆活动(如生日、升迁、获奖)、美容美饰(主要是女生)、健身活动、业余特长培训、“吧”式消费(主要是网吧、电玩吧)。休闲消费不是生活必需消费,而是选择性消费。换言之,可以消费,也可以不消费;可以这样消费,也可以那样消费。在四种主导性动机的影响下,当前大学生在松弛型、娱乐型和交往型方面的休闲消费比重较高,而在成绩提高型休闲中的开支相对较低。
休闲道德令人担忧。休闲道德也叫闲暇道德,是指人们在休闲时间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和道德品质。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发现这样一些现象:有些大学生在逛商店时乱扔杂物,在公共场所高声喧哗,在同学聚餐时饮酒过量导致失态,在KTV包房唱歌时故意损坏设备。这些不遵守公共道德、破坏公共秩序的休闲行为,都是与社会公德背道而驰的,更是与大学生应有的思想道德素质不相协调的。
三、网络生活的利与弊
美国学者威廉·J.米切尔曾预言:“在21世纪我们将不仅居住在由钢筋混凝土构成的现实城市中,同时也栖身于由数字通信网络组建的软城市里。”预言早已应验,网络已延伸到世界每一个角落,也渗透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当代大学生是网络普及率最高的人群,2012年,在我国5.13亿网民中,大学生网民数量位居榜首。网络已经成为大学生学习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但同时,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出现了沉迷于网络虚拟世界而难以自拔的问题。
(一)网络的“利”
网络是人类文明的划时代成果,它所包含的丰富的经济、科技、教育、艺术等信息,有助于人们开阔眼界、增长知识、陶冶性情、愉悦身心,而且具有传播速度快、时效性强、信息容量大、覆盖范围广、高度的开放性和交互性等优势,实现了文化传播方式的深刻变革。
网络为大学生提供了求知、学习的新渠道。目前,在我国教育资源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网络提供了求知、学习的广阔“校园”。这对于处在应试教育体制下的大学生来说无疑是一种最好的学习方式,它不但有利于其身心的健康发展,而且有利于家庭乃至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