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处理好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之间的关系。物质需要是人最基本的需要,它是精神需要产生的前提和基础。学生是物质财富的消费者,而非生产者,这就要求教育者在教育学生时首先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着装简洁、朴素而又不失典雅;其次学校和教师更不可巧立名目乱收费,相反,应对学生在校的衣、食、住、行等物质利益方面给予保障和关怀。在此基础上,教育者要积极引导学生追求高尚的精神需要。比如,对那些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他人利益或大局利益的学生,要给予大张旗鼓的宣传和表扬,颂扬他们的先进事迹,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那些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或大局利益关系甚至损人利己的学生,要给予严肃的批评甚至惩罚。这种奖惩分明的利益调节法,有利于让学生切身感受到:利人也利己,损人必损己。
2.登门槛技术法
所谓“登门槛技术法”,是指在学校德育工作中,教育者运用心理学中的“认知协调”理论,在学生普遍认可的“基础道德标准”的前提下,循循善诱,逐渐提高受教育者品德水平的德育方法。
“登门槛技术法”是依据两位美国心理学家弗里德曼和弗雷泽(&)的一个心理实验提出来的。其实验[10]是这样的:实验者让助手到两个居民区劝说人们在各自的房前竖立一块写有“小心驾驶”的大标语牌。实验中运用了两种不同的劝说方法:直接方法和间接方法。在第一个居民区,运用了直接方法,即直接向人们提出竖牌要求,结果遭到居民的普遍反对,赞成者仅为17%。在第二个居民区,运用间接方法,先请求居民在一份赞成美化加州或安全行驶的请愿书上签字——这是很容易做到的一个比较小且无害的要求,几乎所有的居民都照办了。过了两周,再去向他们提出竖牌的要求,结果赞同者高达55%。为什么两种劝说方法产生了两种不同的结果呢?这个实验揭示的原理在于:人们往往会拒绝难以做到的或违反意愿的请求。但是,当一个人对某种小请求不便拒绝或找不到拒绝的理由时,就会倾向于同意这个请求;人们为了保持自身形象的一致和避免自我认知的不协调,一旦表现出助人、合作的言行,即使别人后来提的要求有些过分,也愿意接受。这就是“登门槛效应”。
这种效应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当顾客选购衣服时,精明的售货员为了打消顾客的顾虑,慷慨而热情地让顾客试一试。当顾客将衣服穿在身上时,售货员会称赞该衣服多么合适,并周到地为顾客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售货员如劝顾客买下,很多顾客是难以拒绝的。
德育工作也应该这样做。我们将这种方法移植到德育活动中来,便可称作“登门槛技术法”。实施该方法要注意以下两点:
其一,以“基础道德标准”为基本要求,然后再逐步提高。要使学生的品德进步,不能硬性而简单地提出要求,也不能一下提出太高的要求,切不可操之过急,企图一蹴而就。而应首先提出基础道德标准,诸如诚实、公正、相互尊重、遵守社会公德等;然后,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对学生的品德要求。其二,保护学生的自尊心。自尊心是自我意识中最敏感的部分,是肯定自我形象、维护自我尊严的心理需要。任何人都不允许别人亵渎、侵犯个人的自尊心。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矛盾、纠纷和一些攻击性行为,往往都是因为自尊心受损害而引起的。
3.冲突引导法
所谓“冲突引导法”,是指在德育活动中,教育者虚拟再现各种道德冲突情景,让学生间接“体验”各种道德场合,辨析各种道德言行的利害实质,以引导学生理性地走出道德冲突,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的德育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