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这话翻译成现代汉语是“有道德修养的人明白自己所肩负的道义,无德之人只懂得个人利益”。这句话一点也看不出有丝毫将义利对立起来的意味。那么,人们为什么把孔子的这句话当做义利对立的论据呢?除了过去的政治因素、“左”倾观点导致误读以外,对孔子语录的断章取义、望文生义以及简单化的理解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君子”一词在古汉语中有几层含义,一是指有社会地位和一定职位的人;二是指有较高道德修养的人。孔子在《论语》中大多是在第二种意义上使用“君子”一词的,而非“政治左视者”所理解的所谓“统治者”;“小人”一词也是在其对立的意义上(即缺德或无德)使用的而非指“劳动人民”。这样的例子在《论语》中随处可见,如“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女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论语·雍也》),“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论语·宪问》),“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论语·卫灵公》),“君子坦****,小人长戚戚”(《论语·述而》),等等。
义利之争,古已有之。概言之,有重义轻利说,有重利轻义说,有义利并重说等。利,一般是指人们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方面获得的某种好处(不过更多地强调的是前者,后者的需要与满足常称为“名”,所谓“图名图利”、“名利双收”);义,是指个体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与义务,这种责任和义务的落脚点,实际上是在满足个人需要的同时也要考虑到社会和他人的需要。义,只不过是利的另一种说法而已。在义利问题上,孔子总是从对立中去寻求统一,力主义利兼顾,并常常教导弟子:“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君子成人之美”(《论语·颜渊》)。自己希望达到的,也希望别人达到;自己所不愿的东西也不要强加于别人;有道德修养的人应成全别人的美事。这些又有什么值得非议的呢?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德育不正是把培养社会责任感,把培养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作为我们的德育目标吗?至于“小人喻于利”,在义利问题上,只想到自己狭隘的个人利益的满足而放弃道德良知和社会责任的,甚至不惜干些假公济私、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的行为的自私自利者,不也是我们的道德教育所要批判的吗?抛开孔子义利观的时代内涵,就孔子对于义利观所持的原则立场和态度而论,在今天也还是有积极意义的。应该说,在两千多年前,孔子作为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和社会活动家,在反映己与群、人与社会关系的义利观问题上,有如此富有人道主义思想和社会责任感的观点,是十分难能可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