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电视长时间被排挤在电视正规军之外,可是民间电视制作力量仍在悄然增加。这种情况造就了两种比较典型的中国民营电视运作模式:第一种是完全独立运行,像“光线”、“嘉实”、“银汉传播”、“派格”(派格太合)、“欢乐传媒”等公司,独立做节目,分别卖给各个电视台,或者是包下一个频道,其优点与缺点都非常明显,高风险高利润,发展存在多种可能性。在以上几家公司中,唯有“光线”后来成了中国最大的民营电视制作商,其他公司的情况各有不同,有的裹足不前甚至名存实亡。第二种是民营公司与电视台合作,由民营公司提出创意,电视台参与意见,在节目制作上,由民营公司出样片,若得到电视台认可则投入资金供民营公司制作,或由电视台制作节目,民营公司负责节目的服务与经营。这种模式以其欣然广告艺术有限公司作为代表。[5]“其欣然”的负责人曾说:“像我们跟经济部合作《幸运52》,是不可能岔出另外一家公司的,除非台里做出这个选择,但是台里一般是不可能做出这个选择的。这种共荣共存的格局奠定以后,它是轻易不会动的,顶多动些局部的环节。”可见,这种合作方式是有条件、有限制的,需要过硬的节目制作水准。
在2003年以后,中国的民营电视机构布局基本确立,每种类型的娱乐节目都由独占鳌头的民营电视机构把控。欢乐传媒自《欢乐总动员》一炮而红后,用所带来的广告收入新做了一档节目《财富大考场》;派格公司专门操办大型活动;娱乐资讯类节目制作方面,则没有节目能超过光线的《娱乐现场》。
2003年12月30日,原国家广电总局颁布《关于促进中国广播影视业发展的意见》[6],宣告了电视节目制播分离时代的到来。据当时的资料,2003年全国的电视台、有线台、教育台有2100多家,超过了英、德、法、日等8个国家的电视台总和,中国电视节目播出量达956万小时,而当时却只有202万小时的节目可供播出。频道资源的迅速扩充与节目资源严重不足构成突出的矛盾。制播分离,指的是国家电视播出机构在保证掌握宣传权的前提下,将部分非新闻节目的生产制作权交由电视制作机构的管理体制。这意味着民营电视节目制作公司拥有了合法的身份,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民营制作可以参股电视台成立的频道,更大规模地为电视台的频道提供节目,从而获取对节目内容更大的掌控力。分析人士指出,“制播分离”的试点与推行,使社会资本注资广电领域终于有门可入,同时由此推动以至加速了广电产业利益的重新分配。电视台从市场购买节目的比例,原则上每年不低于播出总量的30%,这为光线等民营电视机构带来曙光。以光线的《娱乐现场》、《音乐风云榜》为首的民营电视公司品牌栏目的成功运作,给了中国电视业一个信号。那便是,随着电视节目的专业化、商业化时代的到来,由于民营电视公司在决策、人才、机制、运营模式、资源共享以及流水线作业等方面比传统媒体更加灵活,更加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民营公司变得更有信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