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11月18日—21日举行的第5届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北京文化金融中介服务平台展区,北京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与银行机构合作推出的“版银宝—影视贷”亮相,其通过版权质押担保贷款、版权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版权预售合同收益权质押贷款等方式有效解决我国民营电影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尽管就目前而言通过银行贷款获得影片拍摄资金的方式在我国尚待完善,但在国外,“银行对电影发放贷款,有专业的第三方监理公司代银行进行过程监管,能够按期提供监理报告、检查项目进度、提示相关风险,为银行拨付资金提供重要依据”,因此对业外资金的安全、控制风险以及规范制片业、防止出现泡沫应“有积极作用”。[5]所以,尽快推进专业的针对银行为电影业发放贷款的第三方监理公司的建立,形成电影制片业的公开透明化运作,对更为快速、直接地吸引社会资金和信贷资金进入民营电影企业的投融资领域是很重要的。
(二)通过上市投融资
2001年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指出,电影是作为传播与文化产业的下属门类存在的。电广传媒、东方明珠、歌华有线等利用有线电视网络等资产上市,其后从中拿出一部分资金投入电影的制作,而专门经营电影的公司,如中影集团、华谊兄弟、博纳虽然都有上市规划,但都未取得实质性的进展。2009年《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发布,“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进入主板、创业板上市融资,鼓励已上市文化企业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再融资方式进行并购和重组,迅速做大做强”。2009年9月民营电影公司华谊兄弟率先通过证监会审核,10月正式在深交所创业板[6]上市,募资近12亿,比预期的拟募资6.2亿元翻了一番,发行价格为28.58元/股,首日开盘价达63.66元/股。2010年以来,华谊兄弟公司的主营收入虽略有波动,但是总体呈增加态势,净利润和利润总额在短短四年间有了跨越式提升。依靠股票市场资金聚集快、流动强的特点,华谊兄弟迅速将企业资本积累做大。
此后,华策影视、光线传媒相继于2010年和2011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从历年年报可看出两公司财务指标均有大幅提升。截至2013年9月华策影视总资产达21.5亿元,净利润2.09亿元,分别是其2007年时的25倍和20倍,光线传媒总资产达23.2亿元,净利润2.38亿元,分别是其2008年时的7倍和19倍。[7]这是良性互动的表现。一方面,投资市场对电影行业的认可使上市的民营电影公司直接受益,资金已不再是阻碍其发展的首要原因;另一方面,民营电影公司上市为投资市场提供了更多选择,电影的制作、发行、放映各个环节都可成为投资者收益的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