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前面所说的“存在形态”(formofbeing),有别于现象界的“生活状态”(stateoflife),但前者在一定范围内包裹在后者之中,就好比圣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位居于“世俗之城”罗马之中一样。因此,在讨论“存在形态”时,就会涉及“生活状态”,就会从两者对比的角度予以审视。在现实中,人的生活状态依然陷入过于世俗化的困境,其陷入程度当然因人而异。在通常情况下,不少人过着一种“生活为生活所遮蔽”的生活,由于社会从众心理,结果出现他人之所欲即为自己之所欲、他人之所为也是自己之所为的情境。人们朝夕营营,不见其功,结果与本真的、自在的、创造性的和自由性的“存在形态”或“生命形态”日渐疏离,我即非我,非我即我。有时细想起来,确如梭罗所言:“人之将死,方知没有生活过。我不愿过并非生活的生活,但生命又是那样可贵;我也不愿逆来顺受,除非万不得已。我想活得深刻洒脱,想吮吸生活中的所有精髓。”[4]看来,有人忙碌一生,死前竟然感慨如斯,其中所隐含的悖论,正好道出现实人生背后的困境。
如何克服或超越这种困境呢?中外思想家或神学家们提供了不少方案,这对于不同人会有不同的引导效用。在笔者看来,人们在参考这些方案时,似乎也有必要重新审视自己的“存在形态”,因为这要比“生活状态”更为根本,甚至可以当作剥离或超越生活为生活所遮蔽之生活的内在动力,是人之为人的创造性生成的本真意义之所在。
在东西方,基于本真、创造和超越的意向,分别对于人之为人的“存在形态”提出了诸多典型范式,这里列出其中比较熟悉的六种。
(1)人之为人,在于内圣而外王。这一设定代表中国哲学的精神,可谓中国式的理想存在形态,是人之为人的最高追求,其目的在于鼓励人们借助道德修为与社会实践,开出天人合一的天地境界,养成“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君子人格。
(2)人之为人,在于成为得道真人。这是道家倡导的人之为人的最高境界,无疑代表一种理想化的、超然物外的存在形态,由此可望确立独立的人格与精神的自由,可望摆脱将人生颠倒悬挂的苦难际遇,也就是可望实现庄子所说的“悬解”目的。
(3)人之为人,在于像佛。这是佛教禅宗一门推崇的人之为人之终极追求,是一种建立在人人皆有佛性并可实现佛性这一假设基础上的存在形态,这类似于一种超越生死但不生不灭的涅槃化境,是看破一切法相而把握真如的顿悟。
(4)人之为人,在于像神。这是古希腊道德哲学的理想假设,是柏拉图标举的理想化生存形态,是其鼓励“人向神生成”(tobecomedivineofthehuman)的终极成果。具体而论,这是以爱智求真养善的哲学家为参照范型,意在通过正确教育的途径,激发人们自为的德行修为,成就个体非凡的德性(包括智慧、果敢、节制、正义、虔敬、健康等),成为城邦的完善公民。这一假设的主要理据是神为善因、神赐理性、灵魂不朽、人为神裔等学说。
(5)人之为人,在于信主成圣。这显然带有基督教的神学色彩,讲求的是宗教信仰和超越精神,由此给人设定了一个自我实现的至高标准,同时也为人提供了一条逃避现实的解救之路。在基督教那里,通往真理之路不是探索性的,而是先验设定的,不容置疑的;人只要听神的话,跟着神走,就等于踏上真理之途,就能把握真理。此真理与神同在,合二而一;把握住真理,就等于超凡入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