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参见:《饮冰室合集》第三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影印版)。梁启超所著西方哲学方面的其他两篇文章分别是第一篇《霍布斯学案》和第三篇《卢梭学案》,这里的《斯宾诺莎学案》是第二篇。这些文章的中心思想是“民约”、“社会契约”。发表在1902年8月1日第15期《新民丛报》,梁启超的新民思想也通过对斯宾诺莎和黑格尔的介绍评述而有所体现。
[5] 参见A.,《1900—1917年间中国的社会心理与意识形态斗争》,北京:科学出版社,1972。
[6] 郑伯奇:《创造社的倾向》,见《中国现代文学史参考资料》第一卷,北京:1959。斯宾诺莎在中国马克思主义者中因其辩证法而闻名,参见:沈志远:《近代辩证法史》,180页,上海,1949。方东美:《科学哲学与人生》,1936。瞿世英:《西洋哲学的发展》,65~67页,上海,1930。他提及斯宾诺莎对谢林、黑格尔和亚历山大(SamuelAlexander)的影响。斯宾诺莎也是冯友兰喜爱的哲学家。他在《中国哲学史》(AHistoryofChinesePhilosophy)第一卷中提及多次,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52;以及《庄子》。
[7] 郭沫若:《创造十年》,见《沫若文集》第七卷,58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
[8] 根据司马迁的《史记》,上述引文中的名字为“庄周”,这里使用“庄子”是根据大多数人约定俗成的用法。
[9] 郭沫若:《王阳明礼赞》,见《沫若文集》第十卷,39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
[10] 见《沫若文集》第十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更多关于王阳明的资料,请参见张君劢:《新儒家思想的发展》,纽约:书商出版社,1962。张教授简要提及了王阳明和斯宾诺莎的两个共同点:①斯宾诺莎“对神的理智的爱”同王阳明认为“宇宙本体问题是道的关键”是相同的;②斯宾诺莎认为,意志和智力不是一回事(见《斯宾诺莎伦理学》),王阳明也发现了这一点。有关王阳明著作的译本请参考《实用生活指南和王阳明的其他新儒家作品》,陈荣捷译,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1963。
[11] 郭沫若:《论诗三札》,见《沫若文集》第十卷,209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
[12] 贺麟(1902—1992),1941年后当选为中国哲学会西洋哲学名著翻译委员会主任委员。他翻译了斯宾诺莎的《致知篇》。《斯宾诺莎论文集》第七页上的《斯宾诺莎像赞》是体现他文风的一个例子。在同一页上也登载了第力阿斯(RudolfvonDelius)的《斯宾诺莎的肖像》(VorSpinozasBildnis)。贺麟对王阳明的宋明理学很感兴趣,在德国求学时,又对黑格尔很有研究。布瑞尔(O.Brière)在《中国近代哲学五十年(1898—1948)》(FiftyYearsofChinesePhilosophy,1898—1948)(纽约,1965)一书第54页提到,“贺麟是中西宗教思想唯心论比较研究方向最好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翻译了黑格尔《精神象学》PhenomenologiedesGeistes)和一部分《康德哲学论述》(Vorlesungen überdieGeschichtederPhilosophie)。
[13] 根据哲学家斯图尔特·罕布什尔(StuartHampshire)的看法,简·马克西米利安·卢卡斯所著的传记是“简短而不准确的”。
[14] 《斯宾诺莎伦理学》,霍尔·怀特&阿米里亚·斯特林()合译,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1927。
[15] 整段文字在《庄子》如下:
东郭子问于庄子曰:“所谓道,恶乎在?”
庄子曰:“无所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