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如果有一个强大的王权,完全可能以它为核心,利用蓬勃发展的市民运动,克服分裂割据而统一国家。法国就是如此:法王依靠与市民的同盟,剪灭一个又一个割据称雄的大诸侯,逐步完成国家的统一。德国的不幸在于:那里的微弱王权不可能成为统一国家的核心力量,即使市民运动有与王权相互支援的愿望也难以如愿以偿,最终大多被诸侯制服,不得不听命于诸侯的专制统治。例如,1442年勃兰登堡侯爵腓特烈二世击败柏林市民,取消其自治权,成立新市议会,同时下令取缔未经侯爵允准而成立的一切城市同盟。于是,许多北德意志城市只好退出汉撒同盟。1456年,特里尔选侯要求皇帝和教皇取缔其辖区的等级会议,因为它有违选侯的最高权力和皇帝、教皇的尊严。差不多同时,条顿骑士团长谴责普鲁士的等级会议图谋不轨。这些大诸侯对皇帝要求分权,反对中央集权,但在其辖区内却实行蛮横的中央集权,对城市和低级贵族一点不讲分权。等级会议不是被取缔,就是很少召开;等级会议批准征税的权力很少得到承认,更少付诸执行。1474年,马赛厄斯·科维努斯这位名噪一时的君主竟公然对西里西亚议会说,他是国王和君主,凡是他和他的顾问认为最好的东西,你们作为顺民应当执行。[15]
15世纪中叶前后,德国最有势力的大诸侯包括如下。
勃兰登堡的霍亨索伦家族:该家族起源于士瓦本,曾是士瓦本伯爵;13世纪时分为两支。1415年,法兰克尼亚支纽伦堡的腓特烈成为强大的勃兰登堡侯爵,开始了勃兰登堡的霍亨索伦王朝。18世纪,霍亨索伦成为普鲁士的统治者,并于1871年统一了德国。
萨克森的维丁家族:该家族起源于萨克森萨勒河畔的维登堡,先后任迈森侯爵和图林根伯爵。1423年,维丁家族的弗里德里克一世任萨克森公爵,统治着德国最富庶的地区,是最有势力的选侯。1485年起分为两支:一支称埃内斯廷,袭公爵与选侯职,主要辖维登堡和大部分图林根;另一支是阿尔贝廷,主要统治迈森、德累斯顿和图林根北部。实际上,两支统治的地区犬牙交错。1547年,阿尔贝廷支的莫里斯,一度与皇帝联合,充任选侯。19世纪,维丁家族的后裔曾是欧洲好几个国家的国王。
巴伐利亚和巴拉丁的维特尔斯巴赫家族:该家族起源于巴伐利亚,1329年分为两支,分别统治巴伐利亚和巴拉丁。1356年起,巴拉丁支成为选侯。1400年,巴拉丁的鲁珀特曾当选为德王。
黑森家族:黑森地方因最初居民为黑森人而得名,查理大帝时是一个伯爵区。12世纪时属图林根;13世纪独立,首府是卡塞尔城。菲利普一世时期势力最强,菲利普一世还是参与镇压伟大农民战争的元凶。后来,该家族分裂为黑森—卡塞尔和黑森—达姆施塔特两支。
符腾堡公爵:符腾堡于1495年成为公爵区,首府在斯图加特。16世纪初,这里是爆发农民战争的主要地区之一。
此外,比较著名的还有吕内堡公爵和克勒弗—幽利希公爵等。
四、教会势力猖獗
由于皇权衰落和诸侯专权,德国没有形成统一的国家,罗马教会势力非常猖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