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层城墙倒塌了,第三层城墙就不攻自破。在《圣经》里,根本没有仅仅赋予教皇召开或认可宗教会议的权利,这仅仅是教会法规定的,而教会法只有在不违反上帝的法律时方才有效。古时候没有教皇,宗教会议由众使徒和众长老召开。后来,许多重要的宗教会议,如尼西亚会议,是由皇帝批准召开的。这些会议并没有被视为异端。因此,当教皇犯错误危害整个基督徒的时候,每一个基督教徒,特别同是基督教徒和“属灵等级”的世俗当局,有权召开真正自由的宗教会议与之斗争,执行上帝委托的使命。
公开书的第二部分,揭露了罗马教廷的奢侈腐败和种种弊端。路德说,教皇的奢侈超过任何一位国王或皇帝,他戴着三重冠,光秘书就有3000人;红衣主教有几十个,都富比帝王。他们像豺狼一样搜刮德国的财富,每年从德国掠夺30多万古尔登。什么上任年贡、授予圣职保留权、大主教白羊毛披肩费、圣职买卖和赎罪券交易,花样翻新,应有尽有。他们这样干的时候装模作样要打土耳其人,其实他们比土耳其人还要坏。罗马已经成了罪恶的渊薮,“这里有买与卖,有互相交换,恐吓胁迫、生意交易、欺诈行骗、信口撒谎、偷摸盗窃、伤风败俗、腐化堕落和各种亵渎上帝的行为,反基督分子的统治也不会比它更坏”。他接着说:“这里誓言被看作无效,僧侣可获准离开他的修道院,教士能够用钱换来婚姻生活,这里的私生子能成为合法,丢脸之事和无耻行径反倒光荣,这里一切丑恶和不光彩的事认为是骑士作风和贵族风度。”[17]
路德指出:意大利的财富被“罗马吸干”,弄得“城市衰落,土地荒凉,人口稀少”,而法国却没有出现类似现象,“我们德意志人为什么要容忍教皇对我们的财产这样掠夺和榨取呢”?正反两方面的不同结果,使路德清楚地看到德国必须走法国的道路、避免意大利的前途。
怎样才能避免意大利的前途、走法国的道路呢?路德在公开书的第三部分里大声疾呼:“教皇须让我国不再受他们的劫掠和搜刮,教皇须交还我们的自由、权利、财产、荣誉、身体和灵魂,教皇须让皇权成为名副其实的皇权。”[18]
为达此目的,路德一口气提出27条改革建议。主要内容是:禁止向罗马缴纳上任年贡和一切其他收入;取消罗马任命德国神职人员的权力,包括授予圣职保留权和薪俸代领权等,改为尼西亚会议规定的由邻近两个主教按立;驱逐教皇使节,废除其特权;成立德国的教会法院,作为本国最高上诉法院;罗马只管信仰上的事,有关金钱、财产、生命等争端由世俗当局处理,不应送交罗马;教皇权不能高于皇权,应当服从皇权,取消皇帝吻教皇脚、为教皇拿缰绳等污辱性规定等。路德还主张神甫可以自由结婚(或不结婚),减少或取消弥撒,废除圣职买卖、停止圣事、去罗马朝圣和礼拜天以外的所有节日,不得新建修道院(30岁以前的青年男女不得进修道院),反对奢侈和奇装艳服,不用外国货以防金银外流,彻底改革大学和开办女子学校等。
路德认为胡司是圣徒,应公开承认烧死胡司是错误的,与捷克重建友好关系。
他还要求教皇不要再当那不勒斯和西西里王国的太上皇,放弃武力夺取的博洛尼亚、维琴察、拉韦那等意大利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