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年10月到1511年2月(或1月底),路德因公去罗马。当他第一次看见罗马城时,曾情不自禁地举起双手高喊:“我向你致敬,神圣的罗马城!”在公务之余,他遍访罗马20多座教堂,爬了斯卡拉桑塔(据说每爬一步可救出炼狱里的一个灵魂)。有人说,他在爬斯卡拉桑塔时曾闪过一个念头,正直的人应靠信而生,[8]对罗马宣传的赎罪论产生怀疑,然后慢慢地走下来。
罗马之行更重要的是使他亲眼看见罗马教廷的腐败,决心从事改革。路德后来说:“我只希望,每个未来的牧师先到罗马去,看看那里所发生的事情。……很难描述,而且不可能相信,那里的龌龊究竟达到了什么地步,如果有地狱的话,那么罗马便是地狱。罗马本是神圣的城,而现在已变成肮脏的城了”。又说:“我在罗马时,参加过多次宗教仪式:当我一想到那里的情形时,我就深为惊讶,当他们喃喃做弥撒时,我觉得嫌恶,因为他们好像是在做滑稽剧。……基督徒愈接近罗马,就愈变坏。谁第一次往罗马去,他去找骗子;第二次,他染着骗子习气;第三次,他自己就成为骗子了。”[9]可见罗马之行对路德的影响多么深。1520年,他在《致德意志基督教贵族公开书》里还一再谈到这种感受。
1512年10月19日,路德升任神学博士,并接替施陶皮茨担任维登堡大学神学教授兼维登堡修道院副院长。1515年,任图林根和迈森教区副主教,主管11座修道院。他的日常工作很多,但还挤出时间研究、讲解《圣经》,终于成为一个著名的宗教改革家。后来,他在一封信里说:
我大概需要两个秘书,因为我整天忙于写作,什么别的事都干不了。……除写作外,我还是修道院的传道士、吃饭时的读经师,天天讲道,还得指导大学生的学习;我又是副院长、副主教,要检查莱茨考的鱼塘,要在托尔郜断赫茨堡群众的案子,还得讲圣保罗和《诗篇》。看哪!我是多么悠闲的一个人。
四、保罗再世
路德从当维登堡大学神学教授起,就主讲《圣经》。1513年8月起,他开始讲《诗篇》;1515年11月起,始讲《罗马人书》;1516年10月起,讲《加拉太书》。路德认为:《诗篇》是《圣经》的纲要,可以说是一本小《圣经》,《罗马人书》是《圣经》的精华;《加拉太书》的重要性仅次于《罗马人书》。他在讲授前写有提纲,但往往临时又做补充,后人根据他的讲授提纲和学生笔记整理成书,我们从中可以看出他的思想转变过程。可以说,从1515年11月到1516年9月他讲《罗马人书》时,已经确有新的“信仰得救”思想了,基本上完成了向新观点的转变。
《罗马人书》成书于公元1世纪后半期和2世纪初。那时,基督教还没有自己统一的教义和组织,受犹太教的影响很深。犹太教,认为上帝只降恩于犹太人,据说犹太人是上帝的选民。为反对犹太人的律法、礼仪,保罗提出人称义不在于是否是犹太人和接受不接受割礼,而是因为信仰上帝。这就是基督教的“信仰得救”(又译“因信称义”)理论。这个理论在《罗马人书》里比比皆是,如“义人必因信得生”“人称义是因为信,不在乎遵行律法”,“上帝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
到了中世纪,教会内部形成以主教、神甫和助祭为主体的复杂的教阶制。罗马教会在讲“因信称义”的同时宣称,每个级别的神职人员拥有不同等次的神权,教皇则是上帝的代表,人们要想得救必须通过他们和他们掌握的圣礼。于是,他们成了人与上帝之间的中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