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述认识传播媒介的原则
传播媒介是不断更新的。它由最初的单一媒介发展到今天的多种媒介,每种媒介又吸收、借用了其他媒介的优势。因此,我们认识传播媒介也应该多角度、多侧面地进行,只有这样才能全面把握各种媒介及其规律。
施拉姆曾经提出,认识和分析我们所使用传播媒介可以从以下的角度进行。
第一,它们所刺激的感官。即媒介为符号通过所提供的渠道是听觉的、视觉的还是其他。例如,广播和电话诉诸听觉,报纸诉诸视觉,但这种视觉又与电视对视觉的刺激有所不同。“多媒体”也意味着这种媒介可以通过多种感官刺激来进行传播。“能够同时同尽可能多的方面进行交流看来也是有利的”,但是“一个人绝不可能从通向两种感觉器官的传播获得双倍于只通向一种感官传播的信息量”。
第二,反馈的机会。不同媒介的反馈速度及数量不尽相同。面对面的双向交流比大众传播而言,反馈的机会更多。大众媒介为了获得及时的反馈信息以调整传播行为,必须付出专门的努力。
第三,速度的控制。不同的媒介在其传播的可控性上有所不同。面对面的信息交流是双方共同进行的一种控制,而大众媒介的情形各有不同,广播和电视很少给受众提供对传播速度的控制权,但印刷读物的传播速度则可由读者自行控制。
第四,讯息代码。不同媒介使用不同的讯息代码。面对面的交流中除了使用口头语言之外,还使用了其他许多非语言符号。印刷媒介以文字符号为主,易于做到抽象化;而视听媒介文字相对较少,易于做到具体化。
第五,增殖的力量。面对面交流的增殖需要付出极大努力。“大众传播则不然,它们有巨大的能力使单方面的传播增大无数倍并且使它在许多地方都能做到。它们能克服距离和时间引起的问题。视听媒介还可能超越发展中地区由于文盲而造成的障碍。”
第六,保存信息的力量。面对面的交流以及电子媒介传播转瞬即逝,而“印刷品则始终在保存事实、思想和图片方面拥有极大的优越性”。电子媒介也日益走向专业化以增强其保存信息的力量。“大众传播的接受者力求掌握个人控制权的趋势将持续增强,而集中的形式将会改变。”
第七,克服弃取的力量。所谓弃取,即受众放弃接受某种传播内容。这里讨论的是传播媒介克服这种可能性的力量。比较而言,转换电视频道比取消面对面交流容易得多。“在其他条件相等的情况下,通过面对面的交流比通过媒介渠道更易于引起并集中注意力。”
第八,满足专门需要的力量。大众传播媒介满足社会的一般需要迅速而有效,其力量无可比拟,然而在满足特殊和专门的需要方面则比较差,尤其是电子媒介更差。因此,“大多数以说服、教育为目标的运动都力图把大众媒介同个人的渠道结合起来,使其互相加强、互为补充”。目前看来,互联网在满足专门需要的力量上是最强大的。
施拉姆提出的认识媒介的八个原则,适用于包括人际传播在内的各种传播活动所使用的媒介,从这八个方面可以理解各种形形色色的媒介具有什么特性。
认识大众媒介的角度主要有以下四种。
为了更清晰地理解大众媒介的特性和规律,除了借鉴施拉姆提出的八个原则之外,我们还可以从以下四个角度来进行认识。
第一,媒介的传播手段。
媒介使用哪些符号来进行传播?这些符号按照什么样的规则来组成传播内容?符号作用于信息接受者的哪些器官?这些涉及媒介传播手段的问题是认识媒介特性的出发点,也是区分各种媒介的根本点。正是由于每一种媒介所使用的符号及其组合规则不同,才决定了媒介的形态及其传播规律,如报纸、杂志使用抽象的文字和其他视觉符号来传播信息,广播使用听觉符号来传播信息,电视则同时运用了视觉和听觉两个层面上的符号来进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