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的是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要健全和强化大众传播法制,对信息的品质、级次和传播范围、比例等做出严格规定;第二,要加强思想文化建设,用正确思想和理论武装人民群众,使其能自觉抵御外来的信息侵略,提高辨别力和免疫力,既不要把外来文化的渣滓当精华来吸收,也不要把外来文化的精华当糟粕来拒绝;第三,要发展和完善本国的传播体系,形成自己的传播优势和传播特色,从而增强它同西方传播体系的竞争力;第四,要深入挖掘中华民族文化的资源,积极弘扬优秀的中华民族文化、东方文化和世界文化,向受众提供适合其需要的健康的精神食粮;第五,要创立和发展本国的跨国传播网络,团结第三世界国家,利用各国华人社团,积极在海外布点设台,从上到下,从有线到无线,与各媒介强国展开全方位的立体传播竞争,切实改变以往那种消极被动的局面。
(邵培仁)
3.论述传播新技术对媒介实践和研究的冲击
在传播领域中,通信卫星、光纤通信、电脑、网络和手机等信息传播新科技迅速崛起,大放异彩。尤其是互联网,包括其手机形式,结合各种新技术,风行全世界,成为最具统合力、覆盖力、生命力的新媒介。这是一种与传统大众媒介大相径庭的全新媒介。作为一种覆盖全球的信息传播系统,它打破了地域界限和和国家疆界;它不但能处理文字、声音、图形、影像等,而且能容纳人际、组织、大众等各种层次的传播活动。事实上,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传播新科技已渗入社会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这一趋势正悄然改变着人们习以为常的媒介环境,给当下的媒介实践和相关研究带来了极大的冲击。传播新技术对媒介的冲击和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信源多元化
迄今为止,人们的常识是,在各种社会信息系统中,大众媒介的比重最大。然而,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出现和发展已使这种状况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不仅原有的电信、邮政等系统纷纷挖掘自身潜力,推出各种新的服务项目,其他各类非媒介系统的信息机构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互联网的出现建构了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能在网上扮演传者角色的全新格局。传统的大众媒介所拥有的优势正在不断减弱。面对这种挑战,传统媒体的策略是:一方面积极上网,在网上拓展领地,提供信息服务;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网络的强大功能,进行信息的采集和加工,增强自身的竞争力。事实上,在互联网的帮助下,现今传统媒介的内容量、时效性、反馈度、可检索性等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2)技术融合化
由于多媒体技术的出现和完善,各种媒介彼此接近,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一方面,报刊、书籍推出了电子版、声像版;另一方面,电视则开发了文字版(图文电视)。特别是它们都完成了数字化,加入信息高速公路后,对于在网上漫游的受者来说,就更没有什么报社或电视台的区别了——无非都是通过多媒体终端的窗口提供各种声像和文字信息的数字化媒介而已。一个值得注意动向是,越来越多的电信业、电脑业巨头已开始向大众传播业进军。这表明,技术的融合同时有力地推动了媒介产业和非媒介产业的融合。
(3)内容个人化
从信息内容的角度看,媒介面临着空前旺盛的“小众化”乃至“个人化”的需求。这既是强大的社会压力,当然也是广阔的市场机遇。但这样一来,大众媒介就变得非大众化了。换言之,传统的“一对多”的传播方式将转换成“一对一”的方式。互联网的普及,使昔日向每一个人传达基本相同信息的传播方式一去不复返了。
(4)传受交互化
与大众媒介相比较,这可以说是互联网最大的特点和优点。这里没有了固定的信源、传者和信宿、受者。“个人化”的局面其实也隐含了这层意思,即受者个人随时可作为传者把自己的需求、愿望、意见告知代理人。当然,他也随时可与网上的一切成员交流。如此,传统大众传播缺乏反馈的局限性以及传统受者的被动性,就有望得到彻底的克服。顺便指出,从技术角度看,要真正做到这一点,还有赖于全面实现传受异步化——即受众无需再守候在电视机前等待某一档节目,而只需根据节目单采用“点菜”方式,就能不受时空限制地如愿以偿。
(5)关系平等化
这是上述“交互化”带来的一个必然结果。如果说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传媒已不得不在相当程度上重视受众,则高度信息化条件下的媒介与受者的关系必将趋于完全意义上(即类似人际传播情境中)的平等关系。一般来说,在真实、全面的前提下,信息量越大,普及程度越高,则社会成员的关系就越平等。因为,信息的占有本身是一种至关重要的权利。如果实现了所谓“平权化”,即大家都有了相类似的信息结构、知识结构,则高度的民主化就不再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彼岸”了。
此外,传播新科技的广泛应用,特别是互联网的迅速扩张,在实践中产生了许多不同于以往的新问题,对媒介研究提出了新要求。至于某些一直存在于传统媒介工作中的问题,如怎样维护新闻的真实性等,在网络空间中也变得更加复杂,增添了新的层面、新的难度。
总之,信息传播新科技的采纳使传媒工作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并进而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对此,必须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研究,趋利避害,造福于民。
(张国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