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在每年的ajaru月,在司马吉尔运河,用大量斗付给你2260库尔大麦,140库尔小麦,250库尔二粒小麦,20库尔鹰嘴豆,10库尔扁豆,60库尔芝麻,总计2740库尔庄稼,以及4库尔sahlu调料,1库尔草,18库尔蒜,8库尔洋葱,20库尔药草,另外我们还送你1头公牛,15只绵羊和2500把亚麻作为礼物。”
恩利尔—苏姆—伊丁答应了他们,把上述土地都租给他们3年,还有72头耕牛,18只犁,全套挽具,作为种子给了他们226库尔大麦,6库尔3潘2苏特小麦,30库尔二粒小麦,2库尔鹰嘴豆,1库尔2潘3苏特扁豆,6库尔芝麻,6库尔蒜,2库尔洋葱和另外150库尔大麦用来挖运河。
他们必须在每年的ajaru月,在Simmagir运河,交纳用大量斗称的2260库尔大麦,140库尔小麦,250库尔二粒小麦,20库尔鹰嘴豆,10库尔扁豆,60库尔芝麻,总计2740库尔庄稼,以及4库尔 sahlu调料,1库尔草,18库尔蒜,8库尔洋葱,20库尔药草,(他们还必须)送1头公牛,15只绵羊和2500把亚麻作为礼物。
这份租约将在阿塔薛西斯统治第41年,simanu(月的月头)生效。他们互相担保离(土地)最近的人会交纳地租。
证人(13人名字),阿塔薛西斯统治第41年。
在文件PBS2/1106中,也说到奴隶租种土地的情况:
里穆特—尼努尔塔的奴隶贝尔—埃利巴之子里巴特和贝尔—阿布—乌初尔之子拉希姆,主动对穆拉树后代里穆特—尼努尔塔说:“请将位于Hattaja,Im[……],Bit-nana,(和)Subat-ajabi地区的(有树的)土地租给我们3年,还有24头耕牛,全套挽具,6套犁,另外80库尔大麦,2库尔小麦,16库尔二粒小麦和1潘4苏特芝麻做种子。我们将每年在Subat-gabbarri地区付你以800库尔大麦,30库尔小麦,150库尔二粒小麦,20库尔芝麻,总计1000库尔庄稼,大麦和次要作物,还有依据hattaja地区标准称的100库尔枣椰。”
里穆特—尼努尔塔听从了他们将土地,24头公牛及挽具和种子租给他们三年,记录如下。
他们必须每年在Subat-gabbari地区缴纳800库尔大麦,30库尔小麦,150库尔二粒小麦,20库尔芝麻,总计1000库尔的庄稼,大麦和次要作物,还有1000库尔以按hattaja地区称量的枣椰。
……大流士统治第5年。
奴隶可以在奴隶主分家析产时像土地、房屋等奴隶主的财产一样在各家庭成员之间分配。如埃吉贝家族在一次分家时,他们的奴隶也被分给了该家族的成员。
在奴隶制社会中奴隶不被当人看待,而是被当作牲口等财产看待,他们身上被打上烙印和标记,以表明他们是某个奴隶主的财产。在Camb134中,说到一个女奴隶的手腕上烙有阿卡德文和埃兰人的烙印,表明她曾经被两个奴隶主烙过印。据PBS2/165中的一份契约中说到在大流士二世时期在尼普尔,有四个被烙有烙印或标记的奴隶被卖;[1]PBS2/1113:2中说道,一个战俘奴隶的右手上烙有他以前的主人的名字:胡努(Hunu)。[2]
丹达马耶夫认为,在一些大地产中奴隶劳动被广泛使用,因而,对奴隶的监督是必不可少的。[3]在文件Uet41/2中提到一个名叫图米亚的人,他可能是一个名叫米特里达塔(Mitridata)的波斯贵族的奴隶监督。[4]
[1] 见丹达马耶夫:《从那波帕拉萨尔到亚历山大时期(公元前626-前331年)巴比伦尼亚的奴隶制》,第229页。
[2] 见丹达耶夫:《从那波帕拉萨尔到亚历山大时期(公元前626-前331年)巴比伦尼亚的奴隶制》,第229-230页。
[3] 见丹达马耶夫:《从那波帕拉萨尔到亚历山大时期(公元前626-前331年)巴比伦尼亚的奴隶制》,第235页。
[4] 见丹达马耶夫:《从那波帕拉萨尔到亚历山大时期(公元前626-前331年)巴比伦尼亚的奴隶制》,第23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