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文件TclXII,I,182,神庙在将土地租给租金征收人的同时,也将一定数量的依卡努和牛租给他们。如据YosVI,11,在公元前555年,在拉尔萨的艾安娜神庙与租金征收人签订的一个租约中说,两个租金征收人从神庙租种了6000库尔(约7140公顷)土地,在租期的第一年,这些租金征收人还从神庙获得3000库尔(约4.5万公升)大麦作为种子和10塔兰特(约300公斤)铁以制作犁铧。此外,还获得400个依卡努、400头牛和100头大公牛。作为租金的是,征收人每年向神庙交纳2.5万库尔(约275万公升)最好的大麦和1万库尔(约150万公升)精选的枣椰子。依据这份契约,每个依卡努要耕种15库尔土地(约合18.5公顷土地),按契约规定,这18.5公顷土地中有一半是休耕地,即每个依卡努每年耕种的土地是9公顷多。私人依卡努为他们的主人耕种土地,也可能连同土地一起被租出去(见文件BEX,29)。
关于依卡努的起源还不太清楚。大概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一些丧失了自己土地的人,为了维持生计而不得不耕种别人的土地,甚至丧失了自由;依卡努的另一个来源(或甚至是大多数)是被安置在王室土地之上或赏赐给神庙的战俘。
依卡努往往既无劳动的牲口,也无劳动工具。他们中的一部分整年在自己主人或他们的代理人的监督下劳动而获得固定的口粮。有时,神庙将自己的几百人一队的依卡努连同土地、劳动工具和劳动牲口一起出租。某些依卡努从自己的主人那里获得种子、牛和工具(犁、锄等),并耕种划给他们的土地,向他们的占有者交纳部分收成。
丹达马耶夫认为,属于宫廷的依卡努叫作苏沙努。“他们被固定在国家的土地上,并在专门的官吏监督下劳动。在苏沙努中,除了农民以外,还有不同专长的手工业者。苏沙努绝不会被出卖。”“根据穆拉树档案文件,国家的苏沙努按其法律地位不同于别的王室份地持有者,并按职业标志而构成了不同的集团;他们集体地交纳赋税,服徭役,而且在必要的情况下也服兵役(显然是在辎重队里)。苏沙努的地位是世袭的,而在有苏沙努名字的表册中包括了带孩子和其他亲属的父亲。”[4]
Stolper说,据由埃北林(Ebeling)首先解释的词源学,苏沙努是从一个印欧语的词“训练马”(horsetraining)中推断出来的。据这个意见,某些学者把那些与马、牲口和其他动物有关的一些新巴比伦尼亚铭文中叫作苏沙努的人首先理解作“马的管理者”,而后是一般“动物管理者”。[5]事实上,无论这个术语的词源学的状况是什么,后来的阿黑门尼德时期和塞琉古时期的苏沙努都被理解为一个社会的和行政的地位的标志,而不是理解为一个职业的标志的术语。它表示了很多类劳动者,在多种多样的活动中,苏沙努既不是奴隶,也不是完全自由的人。现在在某种形式上多数人都采纳了这种解释,并且这也适用于穆拉树铭文中的苏沙努。[6]在资料中我们看到有“苏沙努的弓的份地”的提法,如在铭文BE9107中说到有属于苏沙努—马沙卡的位于尼普尔附近的7块弓的份地被租给穆拉树商家,租期为5年,每年租金为5明那白银。在PBS2/130中,说到在公元前423年,穆拉树商家租佃了5块位于哈利—皮库德河渠的属于苏沙努的弓的份地。
资料中还有“苏沙努劳动队”的提法:在BE975中说到住在某地属于苏沙努劳动队的某人之子贝尔—阿布—乌祖尔和比特—依利—努利的半份弓的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