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媒体。媒体,是艺术创作或接受过程中所依赖的具有生产性和组织性的信息传播机构。在当代,艺术品如果仅有信息保存和传播的手段,而缺乏相应地有着一定规模和制度的社会组织或机构来进行展演和运营,就会“养在深闺人未识”。根据文化社会学家戴安娜·克兰对美国文化生产组织的划分,文化媒体现有三大领域[17]:第一种是核心领域(coredomain),它包括电视机构(如ABC、CBS、NBC等)、电影机构(如时代华纳、迪士尼、20世纪福克斯等)以及重要的报纸(如《华盛顿邮报》、《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等),它们向本国乃至全世界受众进行着广泛传播。第二种是边缘领域(peripheraldomain),它包括互联网[18]、广播网、唱片公司以及杂志和图书出版社这类组织,它们广泛传播文化,但因受众群体年龄和生活方式差异而具有较强针对性。随着数字化技术、多媒体和因特网等传播技术日新月异的更新换代,大众传播正发生着剧烈变革,原先面向社会公众的大众传播开始出现日益增强的分众传播趋势。网络兴起打破了报纸、广播、电视三足鼎立局面,极大地推动了信息传播的个性化进程,“广播”(broadcasting)变成“窄播”(narrowcasting),受众也开始由被动地接受被安排的节目开始转变为拥有调阅任何信息主动权的主动者。第三种是都市文化(urbanculture)领域,它在都市背景下生产,并广泛传播给地方观众。它包括音乐会、展览、博览会、游行、表演、戏剧等,都市文化组织通常与亚文化或艺术文化的文化网络紧密相关,提供给人们那些核心领域和边缘领域中传播的主流文化、流行文化之外遭遗忘的文化信息。这一划分也大致符合我国艺术媒体的实际。
2.艺术媒介的作用
艺术媒介在艺术创作、传播、接受的整体过程中构成了最基础的第一环节。可以说,艺术媒介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艺术兴辞的调整、艺术兴象的生成和艺术兴格的展现。艺术媒介的作用具体表现为三方面:
(1)兴辞调整。艺术媒介影响着艺术兴辞的调整和适应。德国美学家莱辛(GottholdEphraimLessing,1729—1781)在《拉奥孔》中曾探讨过“诗与画的界限”,即区分两种艺术媒介——文字(声音)与图像——的不同修辞功效。关于古希腊神话拉奥孔的故事,许多艺术作品都曾有展现,最为著名的当属古罗马的拉奥孔群雕(图14)和诗人维吉尔的史诗《伊尼特》。莱辛通过比较二者对拉奥孔被毒蛇咬死这一情节的展现,提出了造型艺术和叙事艺术,用以规定绘画与诗歌之间的差别。从媒介视角看,绘画使用“空间中的形体和颜色”,而诗使用“时间中发出的声音”,莱辛因此得出结论:
既然符号无可争辩地应该和符号所代表的事物互相协调;那么,在空间中并列的符号就只宜于表现那些全体或部分本来也是在空间中并列的事物,而在时间中先后承续的符号也就只宜于表现那些全体或部分本来也是在时间中先后承续的事物。[19]
莱辛认为,不同媒介会影响不同的符号编码规则,作为空间艺术的并列符号,如绘画、雕塑宜于呈现发生在空间中的静态事件,而作为时间艺术的承续符号,如诗(文学)、歌(音乐)则宜于表现发生在时间中的动态事件。因此,就修辞效果而言,画(造型艺术)的最高标准是“美”,诗(叙事艺术)的最高标准则是“个性”,前者基于空间编码,后者基于时间编码。
图14 拉奥孔群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