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歌剧的故事片版,可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个是前述例子那种同个故事另起炉灶,渊源相同,处理各异。小仲马先写了《茶花女》小说,后有了话剧;威尔第改编成歌剧;嘉宝、费雯丽等主演了电影。那无数的影视版跟歌剧属于同一个根衍生出来的不同枝丫,它们受歌剧的影响并不大。卡拉斯在1969年退出歌剧舞台后,主演过一部故事片《美狄亚》(Medea),而她之前唱的路易吉·凯鲁比尼歌剧版堪称复活了这出戏,可以说,卡拉斯尝试了同一角色的两种艺术类型。
歌剧对于情节的需求量并不大,它要的只是几个闪光点,尤其是19世纪浪漫派歌剧,能派生咏叹调的地方才能出彩。影视的抒情性没有那么强,即便是戏不够歌来凑,你也不可能加五首以上插曲,否则成音乐剧了。琼瑶式台词从某种角度,可算是一种吟唱,因为大量独白和对白反复强调角色的内心,而鲜少推进剧情。她那些令人起鸡皮疙瘩的台词,若唱出来,可能就不会别扭了;若用外语唱,就更加浪漫了。
如果说,同根不同枝的故事片只能当作歌剧的背景资料,那么,用故事片手法拍摄的歌剧却有着更大的雄心,即试图赢得更广大的观众群。很多初入门者对歌剧的最大抱怨,就是太长太闷,而场景与镜头的流动可以在相当程度上缓解这一问题。电影能捕捉表演及画面中的微妙细节,而且,由于通常不用同期录音,演员可以更注重表演。这也能演变成弊病,因为对口型假唱会使得演员过分超脱,难以入戏,所以反其道而行之的音乐剧电影《悲惨世界》取得了很好的口碑。
电影刚兴起时,歌剧仍未彻底演变成高雅艺术。默片时代推出了不少歌剧电影(多为片断),放映时配上唱片或者真人演唱。但随着有声片的出现,人们意识到歌剧和电影必定会分道扬镳,因为两种表演有着截然不同的理念,电影要求真实、内敛;歌剧要求饱满、夸张。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所谓“歌剧电影”主要指舞台演出摄制成的电影,即我们以前所谓的“舞台艺术片”。著名的例子有瑞典大导演伯格曼的《魔笛》(1975)。舞台片多如牛毛,每部歌剧均有,著名的歌剧起码有几十种不同版本。随着舞台拍摄成本的大幅下降,稍具水准的演出均会留下录像资料,加以剪辑便是一部舞台艺术片。当然,真正讲究的制作需要多机位,连灯光都必须重新调整。笔者见证了20世纪90年代旧金山歌剧院录制《图兰朵》的演出,不仅灯光为拍摄做了更改,而且录制了多场,最后从效果最好的段落拼出一版。这比纯粹的纪录片要高一筹。从目前看,这样的歌剧电影将成为主流,因为录音棚录制的唱片造价昂贵,已经淡出市场,有人预计,看碟听歌剧将把歌剧从精英拉回到主流文化。
至于纯电影的歌剧片,又可以分两种,一种是全部搭内景拍摄的,如特蕾萨·斯特拉塔斯(TeresaStratas)主演的《莎乐美》(1974),完全电影化的运镜(注:此处说的电影也包括电视,因为大量歌剧片是在电视上首映的,有些也通过影院发行)。同样,我国的越剧《红楼梦》,也是在棚里拍的,但并无拘束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