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京剧和歌剧,最显眼的区别在于“作者”。一说《卡门》,所有歌剧迷都知道那是比才的;《茶花女》是威尔第的。你若是文学迷,也可能说出梅里美和小仲马。一说《贵妃醉酒》,大家立马想到梅兰芳;《荒山泪》是程砚秋的;《望江亭》等于张君秋。西洋歌剧中也有极少数剧目被打上某些歌唱家的深刻烙印,比如一说《诺尔玛》,想到卡拉斯的人也许跟想到贝里尼的一样多,但这种情况非常罕见。京剧中也有不少曲目很多名家都演绎过,但有谁能说出作曲的名字呢?那是因为,京剧的音乐主要来自曲牌,即一组组耳熟能详的旋律加以一定的变化和重复的利用,而曲牌又是世世代代传下来的,套用当下的语言来说是集体智慧的成果。你能想象普契尼因为《茶花女》中的旋律动听而借来变奏吗?那是基本不可能的。歌剧中偶尔有自我剽窃,比如罗西尼的某些旋律在不同作品中反复使用,往往是因为某部作品不太成功,他舍不得其中某段优美旋律,便废物利用回收到新作品中。到后来有了主题动机,别说是不同作品,即便同一部歌剧中,不同人物、不同情绪、不同事件都有自己的音乐标志,不能张冠李戴。当音乐可以随意借用,它的戏剧表现力就会弱化,就好比一件谁都可以穿的衣服,具体到某个人未必是最合身的。当然,早在16世纪,中国戏曲就有文人参与制曲,定腔定谱,而名家唱段多半是演员和琴师共同设计的,但一旦流行,就被固定下来,成为复制的模板。中国戏曲改革一直在踏步,有些吸收了西洋的合唱和重唱,有些甚至尝试主题动机,最西化也是最成功的例子估计要算样板戏,尤其像《沙家浜》中的“智斗”完全是为人物和剧情量身定做的,如同《女武神》第一幕均是三个人钩心斗角的戏,音乐形式虽完全不同,但表现力能有一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