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凤元年祝发说见于《瘗法塔记》《略序》、王维《碑铭》《历代法宝记》《别传》《祖堂集》等多种早期史料,应该说,在印顺法师之前,好像无人怀疑此说,除生卒年外,六祖生平中最为确定、没有任何争议的便是此说。要想彻底否定这些史料,恐怕不易。
能够支持印顺法师观点的证据,似乎只有刘碑一句,不过《别传》好像也有一条旁证。《别传》谓六祖春秋三十时至曹溪,为无尽藏解释经义,“众人闻之,皆嗟叹曰:‘见解如此,堪可出家住此宝林寺。’”如此六祖三十岁时便有可能在曹溪出家了,然《别传》又对此作了否定,因为后来六祖到黄梅礼拜五祖时仍是居士,乃至仪凤元年(676)才正式祝发受戒。
印顺法师提到的证据,还有自神会以来的六祖“四十年开法”说,僧传印宗本传中的“上元中”演畅宗风说,这些其实都是靠不住的。神会称六祖得法南归,“过岭至韶州居曹溪,来住四十年”,其中应该包括初到曹溪居宝林寺的时间,两次住止,再加上隐居时为猎人说法,四十余年肯定是有的,不是单指后来在曹溪说法的时间。宋僧传有多处相互矛盾的说法,所谓六祖上元中五祖灭度前就已经开法之说是错误的。印宗上元中敕入大敬爱寺居,辞而不赴,转到东山从五祖受法,又于广州讲经,为惠能剃度,僧传认为五祖卒于上元二年(675)十月,则印宗当于此前完成上述事务,已是十分匆忙,而据前章,五祖实卒于咸亨五年(674)二月十六日,是年八月始改元上元,因而五祖并未活到改元,即使不如此严格,印宗亦须于咸亨五年一月受诏,又上表辞,赶紧到东山从学,还得马上回到广州讲经,等待为惠能剃度,如此在是年一月一日到二月十六日四十余日间,须有皇帝传诏、印宗表辞、赴东山、回广州讲经、为惠能剃度、惠能开法等事件的完成,单是行程就不够,因而是根本不可能的。
印顺法师还提到为何印宗本人不做六祖受具足戒的戒师,以为是当时印宗实不够二十腊,故没有资格。其实此事还可如此解释,印宗主要是负责招集诸大律师为六祖授戒,他本人已经承当了为其祝发之责,不便再直接授戒,或是印宗已经表示“愿事为师”,拜六祖为师,再去当老师的戒师就不大合适了。还有一种可能,印宗本人虽然三学兼通,早年却是以善讲经论的法师著称,他在法性寺也是充当讲《涅槃经》的法师,并未担任律师,其登坛度人,是在晚年回到故乡之后,他后来当然也是著名的律师,度人无数,但都是在结识惠能之后。
总之,单凭一个似是而非的孤证不足以立说,而且截取一个片段为证也不可取。如果非要认定六祖三十岁出家,不如让他跟随无尽藏在曹溪出家,这样至少还有一些证据。乾封元年(667)时可能印宗、惠能及智光等当事者都不在广州,至少目前找不到他们在场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