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相对照,可知《略序》是说智药三藏于天监元年(502)说此预言,劝村人造寺,即宝林始建之时有此预言,其寺成于天监三年(504)。而《别传》则谓天监五年(506)始成,且于其年有此预言,是强调宝林建成之时预言。依《略序》,惠能应于咸亨二年(671)三十四岁时住宝林寺,因为自天监元年(502)至咸亨二年(671)正为一百七十年。《别传》则谓咸亨四年(673)正应此预言,是说自天监五年(506)至咸亨四年(673)为一百七十年,实则只有一百六十八年,可能是将宝林寺建成之年弄错了,若依《略序》成于三年,则正应其数,《别传》误作五年,故而有两年的误差。
《别传》的错误显而易见,然为什么错得这么厉害却须细究。由于《别传》认定六祖于咸亨年间到黄梅,并认为其始居宝林寺,次年离开曹溪往见五祖。故将公认的六祖三十岁至三十四岁初次居止曹溪说配上咸亨年号,由于弄错了一百七十年预言的始点,只能是将错就错,故意将一百六十八年说成一百七十年,因为假如从天监五年(506)算起,始居宝林寺之年就是上元二年(675),依次年离开曹溪至黄梅,就根本说不通了,因为这样就到了仪凤元年(676),五祖已经去世多年,而且六祖应该出家受戒了。
可以肯定,六祖三十至三十四岁间初次住止曹溪是正确的,一是如此符合法海《略序》,二是与《别传》五年避难说相应,三是与《宋高僧传》咸亨初年、《传灯录》咸亨二年(671)离开曹溪说一致。而《别传》为此乱配的咸亨年号则是错误的、不应采纳的。
六祖咸亨年间确实曾居曹溪,也在其间离开曹溪,但离开曹溪后是隐于四会、怀集,还是往黄梅求法呢?或者说遇刘志略究竟在得法前,还是得法后呢?大概得法前遇刘志略说始于《别传》(实则为《宝林传》)之误记。依前所述,六祖得法后在家居六年侍奉母亲,三十岁时至曹溪遇刘志略,为无尽藏析《涅槃经》义,后又为众请居新建之宝林寺,但此时乃至仪凤元年(676)见印宗法师之前从未暴露过身份,故村人和无尽藏等只道他是一个天机自悟的农人,不知道他就是五祖传人。乐昌石窟的远禅师和诵《投陁经》的惠纪禅师皆不明底细,还劝他到黄梅学禅。也许六祖离开曹溪及辞别远禅师、惠纪禅师时亦言去往黄梅,实际上却是到四会、怀集避难于猎人队中去了。《别传》这部分内容可能取自《宝林传》,智炬以假为真,遂成六祖咸亨间至黄梅之误说,此说恰恰又与王维《碑铭》中的模糊说法相应,故为《宋高僧传》《传灯录》《传法正宗记》等所采,似乎成了不容置疑的实录了。
如此咸亨年间说并非可靠。再看二十四岁龙朔元年(661)说。曹溪原本、《略序》皆云六祖龙朔元年二十四岁至黄梅。此说与王维《碑铭》、柳宗元《碑铭》一致。然而曹溪原本有的版本中亦有自相矛盾之处,即在悟法传衣门中有“汝去三年,吾方逝世”之语,依此则六祖至黄梅又应在咸亨年间。这大概是由于后人对王维《碑铭》的误解使然。原本中此语可能是由于后人见一卷本《坛经》(敦煌本)中有“三年勿说佛法”之语,又据《碑铭》“吾且死亦,汝其行乎”之意,遂成前语衍入原本。因为原本中说得很明确,正是龙朔元年辛酉岁六祖至黄梅,又有“一十五载”和《略序》辅证,不可能有此自相矛盾之言。如果说原本编撰者对五祖卒年毫无所知,这种可能性恐怕不大。因为编撰者显然为六祖一门传人,对六祖及禅宗历史相当熟悉,不可能不知道五祖卒年。即便假定原本编撰者不知此事,依六祖龙朔元年至黄梅推之,则五祖应卒于龙朔三年(663),如此五祖早在咸亨年前就去世了,亦不应有咸亨年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