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知,六祖之杖击问语,不过是巧设方便,以引导神会察知己过,领悟大法。神会初答不合祖意,遭到呵斥,却不思己过,反过来戏弄六祖。六祖始觉其溺于空寂知解之边见,欲加超拔,又察其自作聪明、狡黠弄人之伎俩,故以杖设机,引其自暴己过,然后痛下针砭,更示治病救人之大慈。神会受此棒喝,聪明自骄的毛病有所改变,但重视知见的观点却依然如故。一日六祖告众曰,吾有一物,无有头尾背面,亦无名字,诸人识否?此一物即是六祖所问怀让“什么物”之物,实指本源佛性,但佛性不可言说,故六祖谓其无名无字。六祖此问,是让学道者默识自体,心下自证,并不要求回答,故大众不语,只有神会贸然出曰:是诸佛之本源,神会之佛性。这首先是神会的一种进步,因为六祖所云之物与先时所问神会之本是一回事。经过六祖的诱导教示,神会已认识到佛性为本,对禅宗宗旨有所体会,但他贸然开口说破,完全破坏了六祖设机示法的用心,使学者对自性本源的体认拉回到文字义解的认识上,这表明神会依然未除炫示聪明、偏重知解的习气,难怪六祖预示其日后只能成个知解宗徒。
依照《坛经》记载,其时六祖不肯神会,而根据神会后人及尊崇者的记述,六祖却是充分肯定神会,是非曲直,不易分辨。宗密《圆觉经大疏钞》卷三之下云:
有襄阳神会,年十四,往谒。因答“无住(原作“校”,依《传灯录》改)为本,见即是主(原作“性”,依《传灯录》改)”,杖(原作“校”,依《略钞》改)试诸难,夜唤审问,两心既契,师资道合。[12]
又据《大乘顿教颂序》:
荷泽和尚,……在幼稚科,游方访道,所遇诸山大德,问以涅槃本寂之义,皆久而不对,心甚异之。诣岭南,复遇曹溪尊者,作礼未迄,已悟师言,无住之本,自慈(当作兹)而德(当作得)。尊者以为,寄金惟少,偿珠在勋。付心契于一人,传法登(当作灯)于六祖[13]。
这表明神会后人及其尊崇者一方面都承认神会强调无住为本,一方面都认为神会为六祖正传。“无住为本,见即是主”是否符合六祖之意前面已然明述,神会是否得到六祖真传下文再讲,这里需要澄清的是,六祖“这沙弥争合取次语”究竟何意,又缘何杖责神会。
依照《坛经》,六祖此语明确表示不肯之意,而之所以杖责神会是因其自迷不知,尚且弄人,也是为了诱其自暴己过。但据宗密之说,似乎六祖相责只是为了怕大众得知,暗示其与五祖云惠能之偈“亦未见性”一样,其以杖乱打也是故加磨炼,以对之进行考验。依照敦煌本、宗宝本《坛经》,六祖初闻神会答“无住为本”时只是以言相斥,并未加以杖责,这更符合情理。试想六祖不可能因一语不契便轻易对一个十三四岁的童子杖责,其击之三下也只是方便设教,使其略感痛痒而已,绝不会不知轻重地乱打一气。若云六祖因神会答“无住为本,见即是主”而大惊,故意在大众面前加以杖责,尔后在夜间偷偷传以大法,以效得法五祖之故事,就会令人觉得可笑了。首先,神会答语并不符合六祖之意和禅宗宗旨。其次,六祖之门,人才济济,岂会轻易将大法传于一个十四岁的小沙弥!王维明言神会“闻道于中年”,表明神会自以为待至六祖辞世时才得法要(其时神会三十岁),并非初见六祖便蒙传授。
《曹溪大师别传》对此亦有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