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世界各地都产生大体类似的洪水神话?”这一命题,对世界各国的神话学家、历史学家、人类学家、宗教学家、地质学家、气候学家,乃至全世界的每一个普通人都提出了挑战。有的学者认为,这是原始先民关于大灾的口传,逐渐演变成“一个世界性的大洪水”的神话,如西奥多·本费伊认为“神话及传说的广泛传播首先总是发生在一些条件适当的地方。”“然而,他们在保持某一神话共同的原始特质的同时,还会补充或增添一些他们自己的东西,然后再扩散到整个世界”[5];有的学者认为,这是原始先民对古代地质变化、地球冰河形成等自然现象的神话解释;有的学者认为,由于全人类都属于智人种,其心理上必有共同点造成了相同类型神话的形成,如阿道夫·巴斯蒂恩以人类存在基本“观念”的同一意向性来解释神话。[6]而中国学者谢选骏先生对“世界型洪水”的见解则十分独到。他认为,洪水神话广泛存在于世界各地,存在于那些很少受到洪水侵袭的地区。洪水神话不只是对往古灾变的“回忆”,它与人类灭绝、再生联系在一起,显然有别的含义——洪水神话事实上解释了各民族的起源。但洪水神话更深的意义在于:“它描述的也许不仅仅是人的物质生活史而是精神生活史,暗示着一个大变革,即大洪水把人的原始生活一分为二。大洪水之前人们还生活在一个万物有灵的混沌世界里,神人可以自由往来,人和动物也都不分畛域……洪水神话中的大洪水,意味着对泛灵观念的一次‘清洗’。它通过‘淹没’切断了人与其他物类之间跨物种的超自然的心理联系。”[7]
总之,关于“世界型洪水”神话,学者们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都有一定的道理,又都没有穷极事实的真相,取得让人完全信服的证据材料。或许,大洪水神话到底是什么已经不是特别重要了,重要的是其涉及人与自然的两对变化进程:一是自然由秩序走向灾难,再由灾难走向秩序的重构;二是人类从繁盛走向灭绝,再由灭绝走向人类组织的重建。而这两对变化又是在同一时间轴上进行的,自然的和谐之时必是人类的繁盛之时,而自然的灾害又必给人类带来灭顶之灾。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与自然是唇齿相依,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一旦自然发生灾害,即自然的不和谐,人类必然会面临着灭绝的命运,人类苦苦经营万千的文明也会损失殆尽。也就是说“人栖居于自己所创造的文化世界中,也生存于先于自身而存在的自然世界中。人文世界和自然世界并不是没有关系的,它们通过人的活动彼此关联、相互影响。而人类只有充分地认识到这种双重的‘栖居’意义才会拥有更美好的明天。”[8]故此,当人类从自我的反省与救赎中达成与自然的和解,便迎来生态发展与人类发展的新契机。中国神话中,当伏羲兄妹在葫芦中躲过洪水,当鸽子衔回橄榄枝,人与自然的命运从来没有如此亲近过。这也是一种隐喻:人类回归到自然的怀抱,就是归到母亲的子宫,也只有这样才能远离灾难,走向人与自然的再次繁荣。此后,随着伏羲兄妹的生儿育女,随着诺亚家族的繁衍后代,人与自然相亲相近的文化基因与精神基因,又一代代血肉相传,渗透到世界各地区、各民族、各种肌肤的人类当中。神话中描写的那场大洪水,距今已经万千年过去了,但世界各地的人们仍能够清晰地忆念起那场洪水,和那份跨地域、民族界限的人与自然别样的亲近。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份亲近也必将渗透到我们子孙的精、气、神、骨、血、肉当中,成为他们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或许就是“世界型洪水神话”永恒之魅力吧。
[1]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著作编译局、中共中央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第158页。
[2] [美]雷蒙德·范·奥弗编:《太阳之歌——世界各地创世神话》,毛天祜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第292~293页。
[3] [日]大林太良:《神话学入门》,林相泰、贾福水译,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9,序言第1~2页。
[4] [澳]A·W·里德等编:《澳洲土著神话传说》,史昆选译,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8,第11~12页。
[5] 朱狄:《原始文化研究》,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第766~767页。
[6] 朱狄:《原始文化研究》,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第766页。
[7] 谢选骏:《中国神话》,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89,第82页。
[8] 李培超:《伦理拓展主义的颠覆——西方环境伦理思潮研究》,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前言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