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们说,后羿射日神话成就了两位英雄,一位是尧,另一位则是羿,尽管后羿不是当时的“政治人物”与部落首领,但一旦他受到“政治领袖”尧的委派而执行治理自然灾害的任务时,后羿手中之箭就被赋予了双层含义:一是人类射向自然之箭,是对自然生态的自觉修复;一是人类射向自身之箭,这支箭使得人类社会的组织形态发生突破性的进展。这样,人类的发展与自然的维护,在射日神话中契合成一个完整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后羿之射日也就不单单只是战胜自然灾害的技术与方法了,而是一项尧的“政治决策”与“政治能力”的具体贯彻,更是人类文明发展与前行的关键一步。此时,人类社会的发展已经与自然世界的和谐深深相联系,人的发展离不开和谐自然的保障,而和谐自然的形成又是人类治理自然灾害的必然结果。由是观之,后羿射日神话是对自然秩序的恢复,亦是对人类社会发展的推动,人类治理自然灾害与自然互渗的过程,即是人与自然协同发展的过程。
三、大禹治水
“大禹治水”,是原始社会后期为稳定自然秩序和社会秩序而治理自然灾害的美丽神话,在中国民间流传甚广,甚至一贯严肃的史书亦有比较详细的记载,呈现历史与神话相胶着的特点。而大禹治水的功绩和后果,不单单是解除了洪水泛滥给人民带来的巨大自然灾难,更为重要的是它引发了一系列重大的政治事件,把原始社会的制度推到了顶峰,从而为文明的发展及国家的出现创造了一切必备的条件。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说,大禹治水是人与自然互渗与共同协进发展的成功典范,并为后来中国人与自然的共同发展确定了行为坐标与指向。
尧舜时期,一度洪水泛滥、民不聊生,众多酋邦在黄河中游集中、融合,引发矛盾和冲突,因此治理水灾成为尧舜酋邦联盟所面临的最为紧迫的重大问题。《史记》中曰:“当尧之时,水逆行,泛滥于中国,蛇龙居之,民无所定,下者为巢,上者为营窟”,洪水肆虐,给先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夏的建立者夏后氏(或称作有崇氏),原本是尧舜禹族酋邦联盟中的一个邦,居住在古河济之间,由于善于治水,它的首领鲧和禹被先后推举领导酋邦联盟治理洪水的工作。据记载,鲧治理水患九年,依然是“滔滔洪水,无所止极”。鲧为了制服洪水,不待天帝允许,私自取了“息壤”去治理洪水,息壤是天庭中一种生长不息的土壤,取一点投向大地,就能积成山、堆成堤。鲧的行为触怒了天帝,被天帝殛杀于羽山之野。《左传》云:“鲧化为黄熊,入于羽渊,渊东有羽山。池上多生细柳,野兽不敢践。”另据《山海经·海内经》记载鲧死后尸体三年不腐,天帝命人剖开他的肚子,肚子里跳出一条虬龙,这就是鲧的儿子禹。大禹奉命继承了父亲未竟的事业,治理水患,历经十三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