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滛水”。首先,女娲从东海之外的海上仙山——天台山炼石,烧炼了49天,熔炼出了胶状的补天石;然后,女娲花费了7天的时间,修补完苍天上的大漏洞;接着,女娲杀了一只大海龟,取其四足立在大地的四周,以代替擎天大柱;再次,女娲把水边的芦草焚烧成灰堆积起来,填到冀州大地的裂缝里,以堵塞大水的涌出;最后,女娲杀死了邪恶势力的元凶——黑龙,以震慑其他的凶禽猛兽,最终取得了治理自然灾害的成功。而“女娲补天”的材料也是自然之物,补天之石头、炼石之芦苇,乃至断杀之鳌足,都是纯天然的自然常见动植物,只有女娲特有的慈爱、纤细、敏感母性之心,才带领氏族成员将这些自然之物精致、细密、丝丝入扣地融合、配置,实现着对地震这一自然的修补。天,乾也,至刚之物;女娲,地母,坤也,至柔之物,然而至刚之天发生灾祸时,只有由至柔之大地母神才能担负起如此艰巨的补天大任,也表明只有天地和谐、阴阳和谐,天地合德、阴阳合德,才是沟通宇宙的生态密码,才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值得注意的是,女娲的“补天”与现代“勘天”有着重大区别,前者是以天地为本,人进行辅助性修复,后者则是以人为中心,视天地为可以主宰的工具。女娲补天神话是以母性之心投入到自然的生态链接之中,呈现的是人神在无序的自然世界中,与天地进行横切横截式的沟通、渗透,追求着自然秩序的生命努力。于是绚丽的苍天之下、肥美的大地之上,原始先民在治理自然灾害之后开始重建家园,生儿育女、繁衍后代,呈现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稳定、繁荣发展的局面。
从历史的视角来看,治灾神话“女娲补天”对应的时期,学者通常认定属于母系氏族社会新石器时代。马克思在概述摩尔根关于原始社会分期时写道:“蒙昧时代是以采集现成天然产物为主的时期;人类的制造品要是作获取天然产物的辅助性工具。野蛮时代是学会经营畜牧业和农业的时期,是学会靠人类的活动来增加天然产物生产方法的时期。文明时代是学会对天然产物进一步加工的时期,是真正的工业和艺术产生的时期。”[3]马克思所说的蒙昧时代相当于旧石器时代,野蛮时代则相当于新石器时代,是两个相互区别、相互连接的阶段,共同构成人类的起源阶段。神话中的女娲时期,中国的原始先民进入新石器时期,并逐渐学会农业生产。这一时期,先民们开始远离旧石器时代的单纯向自然索取的非生产性劳动——采集狩猎,而从事一种基于改造自然、适应自然的生产性活动——农业生产。这种农业生产,最侧重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改造自然,自然也会在此过程中影响人类的活动。与旧石器时代的采集狩猎不同,也与西方野蛮时代以经营畜牧业为主的新石器时代不同。首先,农业生产需要寻找一个适宜农业生产的自然生态环境,并且必须不断地进行治理和改造方能维持,稍有懈怠或中断便会前功尽弃。其次,农业生产还需要一套远比狩猎复杂得多的生产技术——水利设施、天文气象知识、养殖技术知识等,才能进行生产。这就需要全体社会成员定居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生态环境中,合理分工,齐心协力,常年不懈地对自然生态进行积累与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