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与说明的是,研究与重述中国神话生态伦理意象,并非对于它们做博物馆式的陈列,或乡愁式的文化缅怀,或是一厢情愿的后现代向前现代的致敬,而是有着更加深刻、更加悠远的承担。罗尔斯顿曾说:“人类的一切价值都是基于其与环境的联系,这种联系是一切人类价值的依据与支柱。人类构建价值无疑是在环境规定之外还要做很多事情,但我们的价值仍有一种与环境的相互印证,与动态平衡的世界成互补关系。人类的评价,如同人类的感觉和认识一样,是互动性的,是在人与自然的互动中发生的,而不是预先形成了再加给自然的。在人类同环境的遭遇中,人类发现动态平衡是一切价值的关键。”[3]因此,研究与重述中国神话生态伦理意象,很大程度是从远古文化血液中,从人与自然的印证与互动中,找寻与重新建构人的价值,让人类作为“人”真正地站立与挺立。这是民族精神的追忆与传承,亦是人与自然的又一次亲密互动。从某种意义上说,“神话生态伦理意象”代表着为现代化所遮蔽的生活世界与意义秩序,对之进行展演或者重述,其实是重新认识与措置人与自然之间秩序,并最终彰显人的价值与自然的价值。由此观之,重述中国神话生态伦理意象,就是要透过它们彰显为现代化所遮蔽的人与自然之间圆融互通的美善生活,使“神话生态伦理意象”所蕴含的“良善生活”与“惬意人生”为现代社会所尊重、承认和吸纳,在赋予生活以生命的同时,又将生命的意义消融、转化成为生活实践的绵绵持守,从而实现生活世界向规范世界和意义世界的终极贯通。
二、重述中国神话生态伦理意象的方法
然而,重述中国神话生态伦理意象却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程。首先,这是由神话本身所具有的跨学科的性质所决定的。神话作为人类文化的起源,它兼具有文学、史学、哲学、宗教学、民俗学、人类学、心理学、美学、生态学等诸多学科的特点。因此,解读神话生态伦理意象必须把神话从现代性的学术分科制度的割裂与遮蔽中解放出来,打通文学、史学、哲学、宗教学、民俗学、人类学、心理学、美学、生态学等诸多学科之间的屏障,站在全学科、大视野整合的立场上,让人类积累了几千年的文明成果百川归海地润泽到重新审视中华文化的源头——神话世界中去。
尽管如此,要对中国神话生态伦理意象进行系统的展演与重述仍然是困难重重。众所周知,神话产生的年代已离我们非常遥远,甚至相隔千万年的光阴,即使拥有全学科的文化知识,也都无法使我们回到原始先民生活的环境之中,明晓他们的所想、所思、所行,精确地解读他们与自然那种千般纠集的情感与肉体的互渗,更不可能回到先民那种敏感、细腻和万物一体的身体状态之下。如炎帝神话中,炎帝曾经尝百草以辨毒性,以自身的五腑六脏和十四条经络作为实验仪器,他所食的每一种草对人体的哪一部分有何影响,炎帝敏感的身躯都可以清晰、明了地感受得到。还有,文字的出现究竟是增进人的交流与沟通,还是使人与人之间交流与沟通多了一层隔阂呢?会不会因为隔于时间、身体、文字等的屏障而使对中国神话生态伦理意象阐释与重述的过程成为“隔靴搔痒”或是“雾里看花”呢?现代学术研究自不能避免“逞技”之嫌,“分析加增”亦在所难免,但在“逞技”与“分析加增”的同时,不可以“过度诠释”,或者将中国神话脱离其“问题”框架而置于不相干的“论域”妄自解构;抑或者,将中国神话生态伦理意象归纳与分类会不会因此而“肢解”中国神话而使其“碎片”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