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对于人有两种存在,一是事实性存在,一是价值性存在。进入到中国神话生态伦理意象的通道层面,人的生态价值性存在充分显露出来,一个丰富多彩的意义世界也随之开启。生命与死亡在更深刻的意义上,是为向自然世界敞开而存在的。如果说,在日常的、琐碎的生活中,人与自然之间还撕裂开一道深口,那么神话生态伦理意象中的生与死,尤其是死亡,却彻底缝合了这道深口,它表明死亡不只是一种生命类的结束,而是对无限的、永恒的自然生命的回归。海德格尔曾说:“死是最本己的、无所关联的、无可逾越的而又确知的可能性,而其确定可知本身都是未规定的。”“向死存在在本质上就是畏。”[3]但是,中国神话中的死亡,却超越了“本己”的属性,成为人与自然间的互动。从这层意义上说,向死存在在本质上就不再是畏惧了,而是一种期待,所期待的是,人生命的最终意义的实现——回归自然,养护自然。在此,生命与死亡,是生物的、生态的、心理的、精神的、伦理的、哲学的各种现象的综合。也正如此,死亡远离了杀戮、凶残、暴力等恶之源头,而变得美、纯净、有价值,这种价值,既是对自然生命的回归,也是对“此生”生命的注脚与审视。正如史怀特所言:“善是保持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价值。恶则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这是必然的、普遍的、绝对的生命原理。”[4]因此我们可以说,中国神话生态伦理意象中的死亡,因为回归自然、养育自然而格外美好、富有价值和具有道德价值,这种意义是精神的,是肉体的,也是生态的,是向着人类的最初处——自然世界的最终回归。
随着思维的不断发展,人类的生命意识不断觉醒,他们更期望着通过自身的努力而使个体生命获得永恒,从而超脱生命有限时间与空间的束缚。于是,旧石器时代的人,“在尸体的周围和身上把贝壳摆成**形状的仪式,以及给这些贝壳和尸体涂上赭石的颜料(象征血液的生命力)的习俗,似乎都是企图通过轮回而复活的葬礼的组成部分。”[5]或是寻找不死药、不死山、不死树。但是,这种永恒和永生是作为个体或者个性生命的努力而存在的,作为类的生命,人是必死的生命物,死亡是人生命价值巅峰的体现。可是,一旦人超越类的界别,融入无垠、广袤、浩瀚的自然生命的洪荒之中,这种永恒和永生就充满着合法和理性的张力了。也就是说,从个体,到“类”,到“无类”,从生命与死亡的意义由个体的羽化成仙或转世再生,到类的躯体腐朽,再到超越“类”的精神、肉体、生态之永恒,呈现出正—反—正的链接过程。个体、个性的永恒是缥缈的,如嫦娥觅得不死之药,古今又能有几人?但一旦突破“类”的空间,人就与所有自然生命连为一体,就可能摈弃“死亡”,在此基础上寻找永生和永恒,就盈满着希望、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