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我们可以说,在《易经》中的八卦之符号即为“象”,而其背后道理即是“意”,具体、客观之“象”是用来表达其背后的深刻之理,这就是《易经》,乃至传统中国,一种特有的思维方式——取象思维。如《周易·系辞上》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就是把这些八卦符号作为“象”,并运用取象的思维方式来表达古人对宇宙万物、人事天理的抽象认识。王弼曾曰:“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又寻言以观意。言以象尽,象以言著,故言者所以明象,得意以忘言,象者所以尽意,得意以忘象。”在这里,言是为了明象,象是为了明意。这使人不禁要问:明意为何不以言去直接表达,而诉之于象的曲折途径?这是因为,表意一着语言,就会被语言所禁锢,而《易经》卦爻之“象”却可以超越语言自身的局限性,可以代表宇宙间的万事万物,这样通过“象”抽象出来的“意”,更加的灵活与不确定,可以涵盖人们想表达的各种情感、意愿、思想、意志等,形成了以“象”表“意”时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含蓄、模糊、朦胧之美,这就是所谓的“得意忘象”、“得意忘形”、“得鱼忘筌”秘密之所在。
当然,《易经》之象说的人间事理之意,更是宇宙天地的本体意义。“易与天地准”,这个准,有准则和效法的双重意义,即取象天地,效法万物。并在此基础上“弥纶天地之道”。即是说,人类社会也是对自然宇宙的模拟,有着相同的演化规律和相同的秩序模式,而卦象符号则是人类社会模拟宇宙规律的中介和象征。因此,《易经》不是仅仅说俗世之事、理、情,也包括对宇宙自然的本真价值、初始意义、存在法则的演示与效仿等。因此,六十四卦的六爻中的每一爻都包括天、地、人三个生命单元,每个单元之间生生相连、此伏彼起,形成生生不息的整体。故《易经》之象所表之意,言地即言人,言人即言天,这些意义既属于道德,又属于情感;既归之于宗教,又归之于美学,是“天人合一”的价值体。因此,“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人文”,包括社会的礼仪、制度以及人类所创造的一切器物和精神文化,而无不是“天文”,即自然界的规律和结构的各种感性的表现。
日本思想家中村元曾指出,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是非常具象性的。确实如此,中国人不像西方人那样热衷于抽象概念的思考,也不像印度人那样漠视个别和特殊而关注于普遍之存在,而是对具体的感性存在满怀兴趣,习惯通过具体的物象,直接比附推论出一个抽象的事理从而实现自然世界与人伦世界的双重复写。这种思维方式至今仍普遍地为中国人自觉或不自觉的运用。可以说,这种观物取象、得意忘象的思维是“伏羲演八卦”神话思维的延续与发展,并最终形成于《易经》。这样,太极、两仪、四象、八卦、六十四卦所构成的卦象系统,阴阳二气、天地万物所构成的物质系统,男女、夫妇、父子、君臣等所构成的社会系统,有机的联系在一起,形成了典型的文化思维。
当然,这种文化思维的延续,很大程度上应该说是文字之象与易象的互动。中国神话中,无论是汉字,还是八卦,都是象与意二者的高度融合。在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这两者又相互影响,不断深化这一特点。可以说,易象的表达方式受到汉字创造的影响,而春秋以降,易学之流布又进一步强化了汉字乃至汉语系中以象尽意的传统特征。美学家宗白华说:“俯仰往还,远近取与,是中国哲人的观照法,也是诗人的观照法。而这观照法表现在我们的诗中画中,构成我们的诗画中空间意识的特质”。[7]总而言之,中国文学、艺术等各方面的美丽与和谐,既是诗人与艺术家“赋予”给作品的,同时也是对天地万物本然的模拟,这种文化思维在中国历史上横贯千年,至今仍可感觉其脉搏涌动。故此,从西方传统伦理文化的幕布下突围的当代生态伦理学都纷纷从中国文化传统中寻找对接与支持点,因为以文字之象与易象为代表与基础的中国文化传统,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的整体性关联,而这种整体性关联的根据即是人与自然都为“道”所统摄。[8]
[1] 阮元:《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0,第86页。
[2] 陶阳、钟秀:《中国神话》,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第1179~1780页。
[3] 阮元:《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0,第86页。
[4] 阮元:《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0,第79页。
[5] 朱良志:《中国艺术的生命精神》,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第114页。
[6] 朱良志:《中国艺术的生命精神》,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第114页。
[7] 宗白华:《美学散步》,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第111页。
[8] 李培超:《伦理拓展主义的颠覆——西方环境伦理思潮研究》,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第27~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