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杂文是以议论为主的文学散文,是辩证的理性思维与感性的形象思维高度融合、有机结合的产物。这一特性,决定了鲁迅杂文带有鲜明的艺术特质,即集中体现出议论的形象化、理趣化和抒情化。(1)形象化。鲁迅曾对自己杂文的艺术手法有一个基本的说明:“我的坏处,是论时事不留面子,砭锢弊常取类型”,因此,他的杂文并不局限于描写这一个具体的人与事,而要使它具有历史的概括性和普遍性,成为这一类人和事的图像和标本,这就是鲁迅所说的“常取类型”。有时借助想象、联想创造出带有比喻和象征性的形象和意象,如“落水狗”、“叭儿狗”、“夏三虫”、“二丑”等形象,“黑色的染缸”、“小摆设”等意象;有时以起绰号或漫画方式,如“革命小贩”和“洋声恶少”;有时描摹人物的动作、声口、心理,如鲁迅嘲弄说,现在中国的“有根”学者和“尤其”的“诗人”是“互相选出”了(《无花的蔷薇》)。(2)理趣化。鲁迅强调杂文要有“趣味”,能引人发“笑”,能给读者以“愉快和休息”,同时鲁迅反对为“笑”而“笑”,为“幽默”而“幽默”,极力摈弃把“肉麻当有趣”的庸俗低级“趣味”。“含笑谈真理”,不仅是鲁迅杂文思想和艺术风格的重要构成方面,也是鲁迅杂文为读者长久喜爱、传诵不衰的一个奥秘所在。(3)抒情化。鲁迅的杂文燃烧着鲜明的爱憎,洋溢着火热的**,充满着丰沛的诗情。真情是一切文学创作的艺术生命,杂文也是如此。鲁迅的杂文是其真情的流露,嬉笑怒骂皆成文章。正如他在《七论“文人相轻”——两伤》里说的:“在现在这‘可怜’的时代,能杀才能生,能憎才能爱,能生与爱,才能文。”鲁迅杂文既不满足于一般的就事论事,也不满足于稍胜一筹的就事论理,他所追求的是感情的表现,是情、理的融合。正是这一点,使鲁迅杂文充满了繁复多样的审美意趣和令人醍醐灌顶的睿智隽思。它给予人们的不是什么枯燥的论点或教条,而是情感的抒发与人生的启悟。这一切,充分显示了鲁迅杂文是诗与政论的精湛融合。它既有强大的思想威力,又有绵厚的文学魅力,堪称中国现代杂文的典范。
周作人(1885—1967)在五四新文学运动中与鲁迅齐名,并称“周氏兄弟”。他青少年时与鲁迅有类似的人生经历:时代的变动、家庭的变故、求学的过程、从事文艺的兴趣等,几乎是在类似的生活环境中走着近似的路。但后来却走上一条曲折而复杂的生活道路,他曾以叛徒与隐士自许,最终二者都没有做成。他出版了《自己的园地》《雨天的书》《泽泻集》《谈龙集》《谈虎集》《永日集》《看云集》《夜读抄》《苦竹杂记》《风雨谈》《瓜豆集》《秉烛谈》《药堂语录》《药味集》《药堂杂文》《书房一角》《秉烛后谈》《苦口甘口》《立春以前》等散文集,其散文占有相当比重的是随笔作品,尤其20世纪30年代后更热衷于写读书笔记一类的作品。然而,最有影响的要数五四时期那组以“乡土”为题材创作的抒情小品,以冲淡平和的文字,造成一种质朴清新、平淡悠远的审美境界。因而,几乎每一篇都可以寻到一两幅意境清淡而又意味深长的乡土风俗画。这类小品文真正显示了周作人的创作个性,并成为他对中国现代散文艺术的独特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