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1895—1976)的散文创作开始于五四时期,他是“语丝派”的重要成员,表现出与鲁迅一致的文化立场和战斗姿态,发表了一系列具有战斗性的文章,针砭时事,锋芒毕露,嬉笑怒骂,爱憎分明,文风尖锐泼辣、酣畅淋漓,具有“浮躁凌厉”的总体风格,体现出林语堂作为一位民主主义者的战斗精神和思想风貌。林语堂在该时期创作的集战斗性、思想性与艺术性于一体的“语丝体”散文,记录和见证了他作为一位民主主义战士的战斗历程,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在林语堂的创作生涯中具有重要价值。
进入30年代,因各种客观原因和主观思想的变化,林语堂与鲁迅及左翼文坛逐渐产生矛盾与偏离,先后创办了《论语》《人间世》和《宇宙风》等刊物。林语堂一改“语丝”时期激进的反传统姿态,试图在传统文化中找到归宿,认为道家文化是中国文化的根源,由此出发,林语堂大力标举具有幽默闲适之风的语录体小品文,并形成了以他为中心的“论语派”小品文。“论语派”小品文受到“公安三袁”所提倡的“性灵”小品文的深刻影响。林语堂认为:“自己见到之景,自己心头之情,自己领会之事,信笔直书,便是文学,舍此皆非文学。是故言性灵必先打倒格套。是故若性灵派之袁中郎袁子才,皆以文体及思想之解放为第一要着,第一主张打破桎梏,唾弃格律,痛诋抄袭。”[4]林语堂看重的是“性灵”文学的“性灵”二字和“文体及思想之解放”的思想精髓。什么是“性灵”?关于“性灵”的诠释,林语堂曾在《写作的艺术》一文中认为,“‘性’指一个人之‘个性’,‘灵’指一个人之‘灵魂’或‘精神’”。事实上,“性灵”在林语堂的散文中内涵是多侧面的,涉及“自我”、“个人主义”、“文章生气”等不同侧面的内涵,但总体来说,林语堂认为文章要表现作者的真情实感,“诚于己者,自能引动他人”,性灵之文人,亦必排斥格套,文章是真个性、真性情、真灵魂的自然展现,自不必为格套定律所拘囿,以免妨碍情感的表达。
林语堂的小品文同时受到西方文化特别是英国文化的影响,他积极引进西方幽默理论,形成其特有的幽默观。1924年5月,林语堂在《晨报副刊》上发表了《征译散文并提倡“幽默”》,第一次将英文“Humor”音译为“幽默”,并一直沿用至今,此时他把“幽默”只是当成一种文艺风格来提倡。1932年,林语堂主编的幽默杂志《论语》在上海创刊,此时他开始把幽默作为“人生大计”、“文学要津”来提倡。幽默之于林语堂首先是他的文艺观,在他看来,幽默不同于讽刺和“滑稽荒唐者”,在于幽默不但能收到谐谑的效果,同时“同情于所谑之对象”,不仅有拉开距离的讽刺,同时应包含人生的哲理。他在《论幽默》中说:“幽默绝不等同于滑稽、逗乐,滑稽一词应包含低级笑谈,意思只是一个人存心想逗笑。我想‘幽默’一词指的是‘亦庄亦谐’其存心则在于‘悲天悯人’。”亦即“带一点我佛慈之念头”,对现实生活中的滑稽可笑之处进行温和的戏谑,幽默更是一种“从容不迫达观态度”,[5]这就把幽默上升到人生观的层面了。林语堂把幽默从滑稽、逗乐和低级笑谈中剥离出来,从审美的角度对幽默进行了系统的介绍,把幽默作为文学创作上一种自觉的美学追求,并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