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百”方针的公开宣布,应该是1956年5月26日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陆定一在中南海向一些著名知识分子作的一次报告。这篇经过毛泽东修改定稿的题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报告,公开发表于6月13日的《人民日报》上。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对文艺工作主张百花齐放,对科学工作主张百家争鸣,这已经由毛主席在最高国务会议上宣布过了。”“要使文学艺术和科学工作得到发展,必须采取‘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政策。文艺工作,如果‘一花独放’,无论那朵花怎么好,也是不会繁荣的。”此外,陆定一还提出了“自由”这一重要而又敏感的问题,将“自由”阐述为“双百”方针的应有之义:“我们所主张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提倡在文学艺术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中有独立思考的自由,有辩论的自由,有创作和批评的自由,有发表自己的意见、坚持自己的意见和保留自己的意见的自由。”
“双百”方针提出后,大多数知识分子都以观望与疑惧的态度沉默着。一方面,他们确实从这一方针中受到了鼓舞。周恩来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讲话、陆定一的报告、关于这一方针的媒体宣传,使他们没有理由怀疑中央的诚意。但在另一方面,他们并不敢贸然响应,而是担心其中隐藏着“一放;二收;三整”这样的政治谋略[26],所以,他们选择了十分谨慎的态度,出现了毛泽东所说的“不说话,沉默地抵抗”[27]的局面。
为了消除顾虑、打破沉默,推动“鸣放”运动的展开,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讲话中,又一次强调了“双百”方针。3月8日,他又邀请全国宣传工作会议的文艺界代表进行了座谈,指出“现在还没有造成放的环境,还是放得不够,是百花想放而不敢放,是百家想鸣而不敢鸣”。他在批评斯大林时期的苏联对于言论自由的侵害时,甚至还提出了这样的设问:“我们可不可以让人家办个唱反调的刊物?不妨公开唱反调。”3月12日,他在会议讲话中仍然强调:“我们主张放的方针,现在还是放得不够,不是放得过多。”
4月9日,《文汇报》发表了周扬的《就“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问题答〈文汇报〉记者问》,专门阐述了文艺界的“双百”方针问题。4月10日,《人民日报》又发表《继续放手,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正是这种对“双百”方针的竭力倡导和紧锣密鼓的鼓动,形成了中国当代文学史上的“百花”时期。“双百”方针是在特定的历史情势下所提出的一项“具体策略”。虽然陆定一将“独立思考”“辩论”“创作和批评”以及“发表”“坚持”和“保留”自己意见的自由解释为“双百”方针的应有之义,但他又指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人民内部的自由在文艺工作和科学工作领域中的表现。”很显然,“鸣放”的权利只局限于“人民内部”。而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则更是为“双百”方针规定了六条政治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