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验进行中,乡村青年学校面临三大难关,招生不易,留生难和出路问题。按照原实验设计,乡额考选,应依各户口平均分配,以便受训养成的乡村中坚人物回到乡村中服务,但在实际招生中,因为是志愿报考,出现考生乡籍有片面集中趋势,不得已只得一方面降低考生过少的乡村录取标准,一方面酌增考生多的乡村乡额,但依然存在不少缺额乡村。招考进来后,乡村青年学校供给学生膳费及免费书籍,但由于部分青年学生已负有养家责任,“家庭经济的没落,亦足以影响其向学心,甚至使其不得不休学去急谋自己家庭的生活”,更因为传统教育的影响,一般民众“以为子弟上学,必系读书写字,发财升官,决不能在学校里学种田做工扫地煮饭的琐事”,因此对青年学校的课程以及回乡的出路,“学生家庭,频示失望,即在学生本人,更以实验区所昭示彼等之出路为经营农业自食其力之乡村服务者,而非领薪空谈之士大夫阶级,因之亦有对其前途,表示消极失望”。经导师百般解劝,“劝其忍受目前短期的艰难困苦,并导其紧握现实而少为一时的得失,必要时,则给予假期使其回家协助农田工作,过此时期后仍返学校续学”,[130]并召集学生家长谈话会及学生谈话会,对其指示目前民族、社会的演变趋势及青年所负的责任等,种种努力后,第一期学生中依然有三人休学。
2.乡村基础教育实验
按照实验区设计,希望能从一乡乡民训练及乡村建设辅导的进程中,探求培养乡民力量及充实乡间资源的途径、方法,并进而谋乡村再造及民族复兴,这一途径、方法便是乡村基础教育实验,乡村基础学校是具体设计。按照《花县乡村教育实验区试办乡村基础教育纲要》规定,以“培起乡民力量,充实乡间资源,以图乡村之再造及民族之复兴”为目的,以新的乡村为实验区域,基本区的其他村庄设立一所乡村基础学校,并确立该校为实施乡村基础教育的主体,同时亦是乡村文化中心,招生对象为村中全体乡民,不论男女老幼,教育内容分为乡民训练和乡村建设辅导。“待试验稍有相当成效,即在试行区内指导各乡村设立乡村基础学校数所,或从新创立,或改组原有校塾,或改变原有小学之内容,而仍存其原名。在实验区域及试行区域内,均须分别树立乡村教育标准及普及办法,力谋普及之”。新设乡村基础学校实验期间所需经费由实验区承担,其他各乡村的所需经费则由地方自筹。实验区制定了《乡村基础教育实施标准》,分乡民训练最低标准和乡村建设辅导最低标准两个方面,予以制度上的规定。
甲、乡民训练之最低标准
一、精神训练:(1)品性纯良;(2)生活积极而前进;(3)有互助合作礼让之精神;(4)有参加民族自卫之勇气;(5)爱护民族国家。
二、知识训练:(1)能阅读民众读物并运用浅近文字;(2)能运用四则及简单实用计算;(3)具有自然及社会之简单常识;(4)了解乡土本国史地大概及国难简略情形;(5)简明认识乡村再造及民族解放之途径。
三、技术训练:(1)能接受简单之农业科学方法;(2)能实地经营农村副业一二种;(3)能实行简要之保健事项;(4)具备国民应有之国防能力;(5)有初步基本之军事技能。
四、组织训练:(1)简明了解组织之意义与重要;(2)有团体生活之习惯与常识;(3)能参加青年组织或全村组织;(4)能参加合作组织;(5)有随时参加各种必需组织之能力。
乙、乡村建设辅导之最低标准
一、文化建设辅导:(1)全体青壮年(16~40岁)均受毕乡民基本训练;(2)全体少年(12~15岁)均受毕短期义务教育;(3)全体儿童(6~11岁)或受毕义务教育或在学;(4)全乡有普遍之正当娱乐风气及设备;(5)有简要之公共体育运动设备;(6)有简要之公共医药卫生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