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 1947年5月12日,事务所由苏州国立社会教育学院迁回无锡社桥,借用“江苏省立教育学院总办公厅后进二楼一大间为办公室,每日上下午照常办公”。《社务近况 本社迁返无锡原址》,载《社友通讯》复刊,第1卷2期,1947。
[220] 《中国社会教育社送该社第五届年会决议案及调查该社社友服务地点的公函等》,J004-004-00238,1947—1948,藏于北京市档案馆;《社会教育社关于募捐义演来往文件》,Q6-5-764,1947,上海市档案馆藏。
[221] 童润之1934年入职江苏省立教育学院,担任该院农事教育系主任。《社员消息》,载《社友通讯》,第3卷2期,1934。
[222] 《第四次理事会议》,载《社友通讯》,第1卷10期,1933。
[223] 《国立社会教育概况》,1页,重庆,商务印书馆,1948。
[224] 《国立社会教育概况》,封一,国立社会教育学院院长室自刊,1948。
[225] 院歌由院长陈礼江作词,歌词为:“社会因教育而光明,民族因教育而复兴,我们正肩荷着教育民众促进社会改造的重任!我们正肩荷着唤起民众实行三民主义的重任!”
[226] 整理自《国立社会教育学院概况》,6~11页,国立社会教育学院院长室自刊,1948。
[227] 《国立社会教育学院概况》,附录,国立社会教育学院院长室自刊,1948。
[228] 校方规定本院学生伙食,必须参加伙食团,所用器具,除锅灶外,概行自理,该团由全体学生轮流组织膳委负责办理,每届膳委服务半月或一月,规定“膳委会设执行委员会及监察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五人至九人组织之,设主席及副主席各一人,其余诸人,分任会计、出纳、人事、采买、保管等职务。监察委员会人数与执委会同,设主席副主席各一人,其余诸人分任稽核、监察、调查等职务。为各同学服务均等起见,凡已任膳委会之同学,在全体同学未普遍轮及前,不担任第二次之膳委,凡担任主席的同学,不得担任第二次之主席;学生服务膳委会,统于注册时至训导处抽签排定名次,分届轮流服务,并将抽定之名次公布,同时存训导处、总务处及膳委会备查。种种细微而具体的规定,既保障了伙食团的井然有序,又锻炼了学生的服务精神。”《国立社会教育学院概况》,102~104页,国立社会教育学院院长室自刊,1948。
[229] 《国立社会教育学院概况》一书附录所列七年毕业生总数为567人,除去1947年毕业生7人外,6年毕业生总数应该为560人。但此处该院院长陈礼江撰文称“历届毕业生,共计已达五百六十三人”,两者有所出入,照实录入。详见:《国立社会教育学院概况》,附录,国立社会教育学院院长室自刊,1948。
[230] 陈礼江:《创建六年之国立社会教育学院》,载《读书通讯》(半月刊),第137期,1947。
[231] 1946年5月,国立社会教育学院内迁在即,经教育部批准,所有不能随该院迁移的学生可以转学,仅转入四川省立教育学院的就有10名学生,均为四川籍贯。《关于寄送国立社会教育学院转入四川省立教育学院学生名单的公函》,0122-0005-00063,1946,重庆市档案馆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