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这次中心问题的讨论大纲,只列举了问题的要领,有别于以往年会中心议案,没有主文理由办法可供与会社员进行表决(赞同、否决或修正)。拟定人希望与会社员“依要领条目,顺序发言”。针对陈、董、古三人拟定的讨论大纲,理事甘豫源认为“这篇言简意赅的大纲,几包罗新中国建设的全部和社会教育的全部。要逐点详加讨论,决议具体的办法,恐怕这一届年会要名副其实,整年开会”。甘豫源结合大会日程,对中心问题讨论方法给出建议,认为在讨论的程序、审查委员的策略、讨论方式上要有所注意,“凡学术性的研讨,意见无论属于正反任何一面,一并记录,不必用多少表决”,“学术的研讨,不付表决也不能认为无结果,搜集了许多不同的意见,尽砌磋琢磨的能事,便是很圆满的结果”;时间有限还可以利用书面意见来弥补等。[191]甘豫源的建议,赢得与会代表的一致同意。从社教社苏州年会形成的决议案看,中心问题“社会教育与新中国之建设”讨论提纲中大部分内容被包含进来,但话语表述的方式却发生巨大变化,更为贴切社会教育的“社会形象”,“中国自抗战胜利后,已进入复员建设之阶段。宪法业已公布,民主政治逐步实施以建设新中国。惟国家之宪法,尤赖于人民文化水准之提高;生活之改进,必须人民生活充裕,智识程度能了解自身及国家社会之问题,方能达于全民政治之域。如何提高人民智识水准,改善其生活,又非教育不为功。社会教育既以一般民众为对象,今后之责任,当更千百倍于往昔。爰乘本社第五届年会开会之时,提出‘社会教育与新中国之建设’为中心问题,拟定今后实施社会教育的根据,以为本社同仁共同努力之鹄的,以期对建设国家尽最大贡献”。在这种话语体系下,“新中国建设纲领”变成了“今后实施社会教育的根据”,第二部分内容“社会教育切实配合建设纲领”则摇身一变,成为“今后实施社会教育的办法”,内中“社教工作”由原来的19条变为22条。为清晰起见,笔者列出两者表述变化表。
表2-13 社教社第五届年会(苏州)中心问题讨论大纲与决议案比较表(1947)[192]
续表
从表2-13可见,讨论提纲中原1、2条,到决议案中调整到4、5位置,而原本3、4、5上调到前三,话语表述明显凸显了社会教育的作用,如在农村地区利用合作社,“教导文盲”改为“教导失学民众”,在人口集中、工业比较发达地区“大量设立成人班,推行建设教育”变为“大量设立技术补习学校及民众学校,推行职业补习教育”。在决议案中,删去了原讨论提纲中第13条推行兵役教育,原14条中“协助民众实行二五减租”,变为“向政府建议实行二五减租”等,更为符合学术团体的“献言献策”的定位。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中心问题讨论提纲中关于边疆各地的表述,决议案中将讨论提纲中的“各民族”变为“各宗族”,增加“应沟通各宗族的语言、文字”,更在目标中加入“加强各宗族间的团结”。那么,社教社决议案为什么要作如此改动?社会教育与边疆工作是如何扯上了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