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漱溟认为以上五点,皆为编制“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族”一题应有分析推论,为谁编制、对象是谁,稳定统一政府以及政府与乡村建设团体之间的关系都是前提条件。显而易见,梁漱溟对第三届年会的中心议题持不同意见。“此时欲一面按定一乡村建设之主力,一面把握一实施建设之对象,更保留一从容之时间以事建设,实为错误观念,理不可得。”他认为乡村建设在一定意义上,本来是中国社会转变中必然的过程,“殆为历史进程之出于天者,非可制定方案而人为设施”,即便本着以史鉴今制定方案,“但此类方案以客观事实之分析推究为主,而主观上安排从之,又必为如何产生‘一个能为乡村建设之力量’之方案,而非实施乡村建设之方案”[112]。由此,梁漱溟向理事会提出,应该先讨论“乡村建设力量方案”,乡村建设方案留待下届年会讨论。“本社第三届年会,讨论‘由乡村建设复兴民族具体实施方案’一题时,应先从客观形势上讨论是否将有‘乡村建设之能动的力量’之产生,果有此形势再从而安排一促其产生之方案。至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当在此方案之后,不妨留待下届年会讨论之。”[113]很有意思的是,这一建议的提出,与庄泽宣第二届年会中“在讨论乡村建设方案之前,应先讨论是否将有一‘乡村建设之能动的力量之产生’”观点如出一辙,庄氏认为这个问题应给予“比较长期的研究”,对年会中心议题“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族”提出质疑。这次梁漱溟旧事重提,核心依然是稳定唯一的政府与乡建团体的关系问题,梁漱溟屡次强调他的观点,“我现在主张政教合一,但不主张用国家权力来干涉个人思想行为”[114]。作为掌控话语权的江苏省立教育学院教授们,他们正积极谋求依赖国民政府的行政力的“政教合一”,梁漱溟这种论调自然难得到理事会的认可,扞格难入,双方对于“政教合一”内在理解存在严重分歧。
面对常务理事梁漱溟借口事忙,不再参与,常务理事、总干事俞庆棠只能奋起担当,她虽不在编制委员会之列,但以“乡村建设具体方案之讨论第三篇”的名义,发表自己的看法,声援江苏省立教育学院的社教社骨干。她认为在国难严重之际,为民族解放、国家独立计,社会教育“欲求民众参加改造社会之运动,必增进民众之智能与组织,吾国大多数民众在乡村,民教事业应趋重于乡村”,如此的逻辑推演,社会教育和乡村建设扯上了关系,而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众具体策略则演变为原则、方法等探讨,提出民众应自觉自动而达自立自治目的、社会教育要从民众实际生活出发、尽量应用科学和组织民众,使发生改造生活、改造社会的力量,这些提议与孟宪承、高阳同出一辙。她认为“在现时世界经济狂暴制度下,中国乡村必然的更受威胁,更趋破坏,惟有以破坏此破坏力者,达根本之建设”,俞庆棠在文末发出号召,“凡吾社教同志,在任何环境中实施民教,勿以解决局部问题为满意,须以影响于整个民族问题为前提。1.办理乡村民教事业,功效虽似迂缓,力量虽似微薄,然倘能各处同时举办,所举办者又能切实联络,有严密之组织,具复兴民族之坚强意志,即能逐渐造成舆论,发生力量,实现合于民意,有裨民族之社会政策与经济组织。2.凡我同人,对于民教本身之理论,应有研究,方法应有创造;非特造成民教学术,且树立改造全国学制之基础,做复兴民族治本之计。3.凡吾同人,对于国内国际严重问题,应具锐敏之眼光加以观察与研究,应足以领导民众,培植实力,建设乡村,扩大组织,以图民族之解放”[115]。俞庆棠的同声相应表明了社教社理事会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