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和第二至四届理事名单变化,主要涉及傅葆琛、刘绍桢与陈礼江、彭百川,第一届理事傅葆琛自第二届后,调整为候补理事,陈、彭二氏则从候补理事进入理事名单中。傅葆琛在其理事任期的第一至六次会议中,第一、五、六次分别委托高阳、赵冕(2次)代表,之后作为候补理事,第八次会议委托赵冕代表、从未真正出席过理事会议;刘绍桢在其任期内出席了第一(甘代)、二、三次会议,缺席3次。陈礼江在其担任第二至四届理事期间,亲自出席6次,委托代表出席3次,共出席9次;彭百川理事任期内亲自出席4次,委托代表4次,共出席8次。除去这些特殊的,余下理事出席情况从高到低排名情况一次为:高阳(17)、甘豫源(15)、雷沛鸿(14)、董淮(13)、李蒸(13)、陈剑修(10)、钮永建(10)、尚仲衣(6)、庄泽宣(2)。尚仲衣、庄泽宣的排名靠后。当然,出席次数排名靠前的雷沛鸿、李蒸亲自出席均为3次,雷、李二氏都曾在江苏省立教育学院工作过,担任过主要院务工作。雷氏1933年8月应广西省政府之聘,担任广西省教育厅厅长,他亲自出席的理事会第十三、十四次会议,很大原因是因为要接洽出席第四届年会社员会后的广西教育考察团,而十七次会议,则是他落魄重回江苏省立教育学院教书时出席而已。李蒸因出任教育部社会教育司司长离开江苏省立教育学院,后接任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校长,坦承“自二十一年重长北平师大以来,已不参与民教事业,仅因个人兴趣关系在中国社会教育社备员而已”。[11]两人都教育行政事务繁忙,对亲自出席社教社理事会议有心无力,但作为社教社发起人之一,非常看重其联络作用,频频委托昔日同事、社教社的理事们作为代表人,参与社务亦是信念所系。尚仲衣作为发起人之一,在其担任浙江省立民众教育实验学校校长期间,不仅与浙江省立图书馆馆长等联手筹办了社教社第一届年会,并热心社务,承担了第二届年会中心议题的分组提案撰写,因人事纠纷,被迫辞去校长一职,北上国立北平大学担任教授,不再参与社教社社务及年会,甚为可惜。从表中可见,被委托出席代表人大多为出席的理事会成员,如总干事俞庆棠是雷沛鸿、李蒸、黄炎培的“固定”出席代表,先后承担了19人次的委托;高阳作为江苏省立教育学院的院长,代表他人出席14人次(仅次于总干事俞庆棠)。但亦有非理事代表出席的情况,两人次出现在河南省立开封初级中学召开的第八次会议,梁漱溟委托邹平县县长王怡柯代表、钮永建委托俞塘私立民众教育馆馆长钮长耀代表出席,其中王怡柯还参与理事会提案的讨论、落实工作,第十八次会议远在西北的李蒸委托陈兆蘅代表出席,陈氏曾为社教社候补理事,此时已卸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