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营环境方面
与其他行业一样,酒店集团的发展深受外部环境影响。集团的经营环境包括金融环境、法律环境和体制环境三个方面。在金融环境方面,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环境较为完善,国家以直接投资、设立基金和减税等多种形式支持酒店集团的发展。如雅高酒店集团在发展初期获得法国政府60%的酒店总投资支持。由于西方国家的资本市场、证券市场比较成熟,酒店集团能够顺利通过股票上市进行大规模融资,以实现集团低成本扩张。如雅高集团在后期的并购中,每次都能够从资本市场上筹集数亿美元资金。在法律环境方面,国外许多国家都有成熟的旅游法和酒店法来保证和支持本国酒店业健康有序发展。美国在1979年就有了《全国旅游政策法》,墨西哥也在1979年颁布了《旅游法》,日本则在1963年就制定了《旅游基本法》。酒店集团在扩张过程中的种种矛盾,如并购、重组、控股和特许经营等,都能借助于法律途径顺利解决,实现了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在体制环境方面,西方发达国家的管理体制较为健全。比如在英国,政府只是鼓励酒店在员工培训方面投资,但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来强制执行。政府在酒店培训市场出现问题的时候才会加以干预,主要是为酒店提供更大的劳动力选择权以使酒店应对全球化所带来的压力。
我国金融环境和资本市场发展不够成熟,导致我国酒店集团融资能力差、扩张成本高及经营风险大。从法律环境方面来看,我国旅游法规建设严重滞后于旅游业的发展。至今没有出台涉及旅游业及酒店业的较为完善的相关法规。酒店集团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只能借鉴行业法规和地方法规解决,既不能保证公平,又不能保证效率,导致恶性低价竞争等问题时有发生。因此,法律环境的不完善制约了我国酒店集团竞争力的提高。从体制环境方面来看,酒店与各级政府部门有行政隶属关系。条块分割与多头领导现象严重,政府在企业重组过程中进行过多行政干预,加上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其结果必然是政企不分,阻碍了酒店集团的发展。
2.经营方式方面
国外酒店集团经营方式主要是采取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管理合同、战略联盟等。连锁经营对于酒店集团的最大影响在于其“标准化运作程序”,连锁集团的酒店成为新的经营理念和技术的尝试,如假日酒店集团指出的“集团经营的酒店为市场信息、经营程序和营销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广泛的研究基础”。酒店集团通过并购、收购、合并等形式,使自己拥有不同价位的不同品牌,通过集团共享其组织结构、成本、技术和预定系统,经营多种品牌等,使得竞争对手很难与之抗衡。国外大部分酒店集团所采用的特许经营方式可利用极少投资迅速渗透市场,是一种效率极高的创业或业务扩张方式,使品牌迅速占领市场,稳定地获取收益。国外酒店集团大多都采用管理合同方式经营,这种方式以较少的资本投入及较小风险迅速扩张规模,同时使集团获得丰厚回报。国外酒店集团为了共同开发或拥有市场、共同使用资源等目的,从而实现加强竞争优势的战略目标,通过各种协议、契约而结成战略联盟。
我国酒店集团的发展,由于起步较晚,再加上体制束缚和行政干预等因素的影响,其市场化进程相当缓慢。我国酒店集团的经营方式基本以管理合同为主,并且我国酒店集团通过市场运作的受托酒店多为中档酒店,管理合同的年限比较短。因为我国酒店集团化发展时间不长,未能积累足够的管理经验,并且总体规模有限,难以形成规模经济和品牌优势。所以,在国外已经非常成熟的其他几种方式如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和战略联盟等在我国酒店行业中较为少见。
3.品牌经营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