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思宇:为了揭示文学文本与时代精神或主导价值之间的复杂联系,您引入“趣味”这个概念,认为趣味是一种介于个人的心理倾向和具有普遍性的政治、道德、宗教等观念之间的精神旨趣,是意识形态、文化习俗和审美意识的感性呈现。您认为这是一种复杂的精神和心理结构,主要由文人士大夫的闲情逸致、达观心态和对“雅”的追求三个基本维度构成。这一独特结构的基本功能就是消解来自相对于文人的士大夫身份所造成的“有志不获聘”与“忠而被谤”的压力。为了使人的整个心理结构达到一种张力平衡状态,文人趣味结构和士大夫生存压力二者之间形成了动态的相互作用。二者之间的此消彼长可以用来解释很多问题:比如从保持个体心灵自由的角度,结合思想家所处的社会条件与个人境遇,它为先秦时期诸子百家的哲学思想中表现出的哲学性与道德性的面向提供了新的阐释;它为“作者”“文人”“诗人”的自觉意识在汉代的出现提供了新的理解维度;也为六朝文学自觉的发生提供了新的解释。您认为这样一种贯穿始终的古代文人士大夫核心精神结构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解释有没有什么不适用或需要特别注意的情况?
李春青:对于主体视角的把握应该是灵活的,不能胶柱鼓瑟。中国古代的知识阶层,从秦汉以后主要是文人士大夫。具体言之,则“文人”与“士大夫”也还有区别:“士大夫”是一个社会阶层,产生于春秋战国之际,此后直到清朝,两千多年始终是中国古代主流文化的传承者。“文人”则是从“士大夫”阶层衍生出来的一重身份,而不是一个社会阶层。许多士大夫都具有文人身份,也有一部分士大夫不能称为“文人”。“士大夫”阶层一方面承担着主流文化的发展传承,为社会确立意识形态,另一方面他们也是统治阶级的后备军,其角色预期是做官。其言说属于意识形态的建构与宣传。“文人”作为一种身份,其主要标志是精通诗词歌赋、琴棋书画之类的“艺”,是对个人情趣的展示与玩味,其所言说属于“雅”事范畴,即文人群体之间的交流,虽难免涉及意识形态问题,但其旨归不在于此。于是“文人”与“士大夫”之间就存在着某种紧张关系,往往表现为个人与群体、感性与理性之间的矛盾,这在古代那些一流的文学家身上均有所体现。
(二)主体视角下的中国文化诗学
刘思宇:王岳川教授在1997年发表文章“新历史主义的文化诗学”,在学界引起不小的反响,引证率也很高。他在文章中详细梳理了新历史主义在美国产生的学理背景,却并未对“新历史主义”与“文化诗学”这两个概念区别使用。您颇具创见地将“文化诗学”应用于中国传统文学研究领域,并进一步提出作为独特阐释方法的“中国文化诗学”。您是否认为有必要从具体的研究方法与侧重点上对“文化诗学”“中国文化诗学”与“新历史主义”进行区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