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死水》这首诗是闻一多自认为在诗的格律上最满意的试验。全诗以“一沟绝望的死水”,象征军阀统治下的旧中国的黑暗现实,它所描绘的多是失望与愤懑。诗里很讲究形式美的。诗分五节,每节四行,每行都用二字尺和三字尺构成相等的数字,而且收尾都是双音词,从而形成诗句的铿锵,富有音乐美。诗的音乐性是产生诗的节奏的重要条件,而节奏功能的发挥有助于激发人们的情感。《死水》的吟诵上口,不就是因为有着音乐式的节奏吗?诗多用形象的词藻,语言雕绘满眼,像“死水”“翡翠”“罗绮”“云霞”“绿酒”“桃花”等语词,错彩镂金,富有绘画美。诗的绘画作用,无疑增添了语言的色泽。诗中的诗节、诗行,以至每一行里的字都严格规定,做到整齐划一,诗体匀称,富有建筑美。它形诸视觉,可使人们产生对新诗造型的美感。闻一多在中国新诗史上第一次提出了较完整的新诗格律化的构想,并付诸创作实践,这对促进新诗的发展是有贡献的。
许正林:《新月诗派与维多利亚诗》,载《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1993(2)。
6.徐志摩杰出的诗才首先表现在他擅长选取适宜表达情思的独特意象,惯用比喻,致使意象往往镀上富有情韵和象征的意义,在表现情思时也寄寓着超乎意象本身的内涵,即所谓“超以象外,得其环中”。如《偶然》,运用“云”这一主体意象,暗含追求者的纯洁,又隐喻着情爱飘忽不定和短暂易逝的特点;云和海波心心相印却实际隔着一段远的距离,象征着爱情或意中人可遇而不可求的心灵苦痛……
徐志摩诗歌的第二个艺术特色是诗的音乐性。……在新诗格式与音节两方面,徐志摩尤其看中诗的音乐性,这实际上是徐志摩自1921年创作新诗以来一贯的追求。……《再别康桥》就是音乐感很强的一首诗,开头一节就采用复沓的手法和音尺的一致取得音乐的美感:“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徐志摩诗的第三大特色是规范而又相对灵活的诗形和多种诗体的试验。在实践新格律体的创作过程中,闻一多的诗过分表现出匀齐和对称,而徐志摩的诗讲究对称中求变化、变化中求匀称。如《海韵》,诗行中有的长达十二字,有的只有四字,诗行的排列也呈犬牙交错状。……事实上,徐志摩曾分别试验过自由体、英诗格律体、新格律体的创作,在谙熟艺术短长的基础上,他进行的新诗探索是比较成功的。
雷达、赵学勇、程金城主编:《中国现当代文学通史》,166~168页,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6。
7.使诗的风度,显着平湖的微波那种小小的皱纹,然而却因这皱纹,更见出寂静,是朱湘的诗歌。
能以清明无邪的眼观察一切,能以无渣滓的心领会一切。大千世界的光彩皆以悦目的调子为诗人所接受。作者的诗,代表了中国十年来诗歌的一个方向,是自然诗人用农民感情从容歌咏而成的从容方向。爱,流血,皆无冲突,皆在那名词下看到和谐同美,因此作者的诗,是以同这一时代要求取分离样子独自存在的。
以一个东方民族的感情,对自然所感到的音乐与图画的意味,由文字结合,成为一首诗,这文字也是采取自己一个民族文学中所遗留的文字,用东方的声音,唱东方的歌曲,使诗歌从歌曲意义中显出完美,《采莲曲》在中国新诗发展上,也是非常有意义的。
沈从文:《论朱湘的诗》,载《文艺月刊》,1931年1月第2卷第1号。
